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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20夜 白茅岭之狼一夜(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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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道,你说,我们如果回到监狱,我另有能够活吗?”逃犯有力地倒在雪中。

老头的脸暴露原色,不深不浅的肤色,眉毛与眼睛还算端方,如果戴上眼镜,穿上中山装,很像处级干部或小学教员,也像被打倒的知识分子。但他只看到雪月下本身的影子,恍惚得像一团植物内脏。

老头举动手电筒,一瘸一拐,照见山坡上一个土堆。半人多高的侧面,最不起眼的位置,几株白茅草掩蔽下,有个黑漆漆的洞窟,只能包容一小我爬进爬出,他钻出来,内里看起来深不成测,四壁凹凸不平,充满腥臭。老狱警有些后怕,主动步枪和刺刀,全都留在洞窟内里,逃犯能够轻而易举地杀了他,就算挖些泥土封住洞口,也足以让他葬身狼穴。

暖和的狼穴,与内里冰天雪地比拟,的确像三月的春季。他用两个手肘支撑起家体,几近倒吊在洞的底部,仅剩下双脚还在狼穴外。他感到有双手抓住本身脚踝,无疑就是逃犯,以免他被卡住出不来,或坠入更深的天国。

与其作为逃狱犯热诚地受死,不如在这狼嚎的雪夜里,被一颗枪弹或一把刺刀送命更痛快些。逃犯比老狱警高了大半个头,病笃挣扎,并不比母狼更轻易对于。额头被逃犯的指甲抓破,老头热热的人血混着狼血,溅到逃犯碎了一块的镜片上。老头关上枪的保险,重重一拳砸中对方鼻梁。逃犯再有力抵挡,像妇产科的女病人,绵软地躺在雪地上,双腿分开。满脸流血的老头,骑在他身上,劈脸盖脸,一顿胖揍。

一九七七年一月一日,凌晨一两点,老狱警一起往山上走。山上的雪更加坚固。仿佛有红色雪花飞过,顺手一抓,不但不熔化,反而有些和缓,本来是身上的棉絮。这一样拜母狼所赐,只是可惜了这身好棉袄。尚未凝固的血,从十多处罚歧的伤口渗入。

老狱警的腰间还捆着绳索,却在数米开外间断——56式主动步枪也失落了。

他用脚尖踢逃犯。睡在雪上多舒畅啊,但睡着就死定了。他硬生生拖起逃犯,相互搀扶前行。舆图上都找不到的白茅岭,无边无边,一夜间变大了十倍,需求走一辈子,像最冗长的徒刑。

雪中足迹,更加混乱,也更加新奇。手电射向正火线,模糊可辨一小我影。

持续三发枪弹,从56式主动步枪的枪口射出,擦着耳边飞过。间隔太近,底子无从躲闪,他本能地向后跌倒。在他倒地同时,身后闪过一个玄色的影子。前面有狼的绿光,逃犯只能抓紧时候开枪。还是那头母狼?胸口中了一刺刀,竟然还没流血而死?趁着逃犯用心,老头翻身抓住枪口。刺刀本可轻松地脱手,刹时捅进逃犯心窝。就算仅刺中肚子,也会令其在数分钟后丧命。毕竟,他不想只带回一具尸身,因而冒着逃犯开枪或走火的伤害,将逃犯死死压在雪里。他右手像个铁扳手,监禁住逃犯颤栗的手指,禁止他扣下扳机。

狼,透露獠牙,呼之欲出。哒……哒……哒……没听到枪弹的穿透声或狼的哀嚎声,却有一阵腥风劈面而来。老狱警顺势今后颠仆,第二次扣下扳机。枪弹射出刹时,有双爪子不成顺从地扑到肩上。超越十个成年男人的力量,将他踩倒在燃烧的火堆里,几近要压碎他的骨骼和内脏。面前一团黑灰,主动步枪飞了出去。浓浓的腥臭味再次袭来,冰冷的狼牙刚好掠过脖子。哪怕多停顿一顷刻,就会被咬断喉咙。老头转过身,把狼压在身下,狂吼着,一样龇牙咧嘴,像要去咬狼的脖子。人的力量到底不比野兽。母狼瞪出凶恶的绿光,又摆脱回身,踩上他的后背。冰冷的异物,侵入他左后肩膀,深深嵌进肌肉。他被狼咬了。第二口,即将咬断他的后脖子。某个冰冷的金属,俄然插进母狼的右前腿与胸口的连接处。

前大夫现逃犯提示,冰冷的雪水不能直接下到肠胃。防备一边在雪里拉稀,一边被母狼咬掉屁股。

那把56式三棱刺刀。他脸朝下俯卧在地,被狼咬到肩膀的同时,反手抽出左腰间下的刺刀,举至头顶,手心向内侧一转,擦着本身脖子右边边沿猛向上戳。母狼的血,似滚烫的开水,溅满半边脸。刺刀还在左手。这是真正的杀人利器,可毫不吃力地刺透两个男人的胸膛。即便不能当场致命,三棱形的军刺也能通过血槽将氛围引入,在血管内构成泡沫。只要刺入八厘米,便可让人痛苦而迟缓地死去。刀身加热时掺入过砷元素,仅仅擦伤皮肤也能导致砷中毒。

这番话貌似有些事理,但也能够往更险恶的方向测度,老狱警踌躇着把枪收回。

白茅岭,下半夜。冷月下的雪地,两个男人踩出四行近乎笔挺的足迹。逃犯的眼泪,扑簌扑簌,滚烫的,顺着眼角,砸入雪地,像烧开的水,熔化藐小的,一片白。

一盏清澈的白光,从斜上方投射下来。一只老鼠,窸窸窣窣钻出雪堆,好像一条羊毫的墨迹,从红色信纸上画过,转眼被水稀释。这家伙那么小,却非等闲之辈,窝里藏着很多过冬的口粮。猫头鹰从天而降,把老鼠逮到了树上。它自老鼠窝里生出来,到被这只猫头鹰吃掉,或许只要几个月。而与之同窝的兄弟姐妹们,恐怕寿命更长久。想想本身能活到这把年纪,老头就感受走了狗屎运。约莫四十年前,跟他一同考进旧上海差人局的同龄人们,要么死于凶暴罪犯之手,要么作为阶层仇敌被弹压枪毙,要么早早病亡在床上,现在健在于世的寥寥无几。

逃犯斜眼看他,不答复,怕被这故乡伙套话。一九五三年,前名侦察来到白茅岭,自此眺望整片荒凉的山头,听黑夜此起彼伏的狼嚎。他住在漏风的茅草屋子里,腰眼里别动手枪,监督犯人们修造监狱和农场。偶然候,他想,本身还不如那些只判了几年的,要么三年劳教结束就能回城的犯人。从上海被放逐来的干警们,白茅岭就是终老与葬身之地。包含安设来的无业游民,大师都要为农场生儿育女,以便一代代人当场扎根,永久繁衍生息。像他这类一辈子没结婚,被批准退休后还能回上海养老的,真是凤毛麟角。

狼却一个急挺身,逃亡地钻入边上的树丛,被连绵如大肠般的黑夜宵化。好短长的敌手,固然是母的!他找回击电筒,光荣没被摔坏,这才想起逃犯。

老狱警变成了瞎子,只能依托听觉,抓住某个挣扎的活物。摸到一只小小的耳朵,不是毛茸茸,而是光滑细嫩的皮肤。有个小鼻子,然后是迷你的嘴,紧紧咬住他的手指,有力地吮吸,传说中吃奶的劲儿。

19077号犯人第二次偷走了老狱警的枪,也是老头这辈子第二次被人偷枪。

人类的婴儿。逃犯像拔萝卜,从狼穴中拖出老头的身材。土块与碎屑,不竭从脸颊边擦落。他双手护着婴儿,紧贴本身下巴,不让这孩子受一点点伤。男孩。哭声狼嚎般刺耳。小小的身躯底下,包着几块碎布,襁褓的残片,印着“白茅岭农场”的字样。逃犯将孩子搂在怀中,像抱着亲生儿子,几次亲那红扑扑的面庞,毫不顾忌孩子身上的腥臭之气,沾上满嘴狼毛。

哭声。两人相互对视,都没有掉眼泪。逃犯趴在雪里,耳朵贴着空中,寻觅哭声来源。地下的哭声。仿佛很多年前被狼吃掉的婴儿,阴魂不散,在本身的宅兆中抽泣。

当他这么说的时候,就像在关照女病人:快脱裤子,在大夫面前别不美意义。老头脱掉衣服。血肉和棉毛衫连在一块儿,冻得硬邦邦,几近撕下几块皮。但他咬着牙,死都不肯叫一声。

婴儿持续哭,富有节拍,中气实足,是那种吵得百口人彻夜难眠的孩子。

狼群的坟场。不,是它们猎物的坟场。更精确地说,是狼族厨房的渣滓桶,存放它们吃剩下的骨头。很多年代,不竭堆集下来的,到底存在了一百年?八百年?远在还没有人类的史前期间就有了吗?狼是比人更陈腐的植物,当时候,它们才是全部地球的仆人。现在,它们只能在白茅岭做仆人。而人类是客人。

这孩子到了逃犯手里,立即停止了抽泣,展开眼睛,看着雪夜里逃犯的脸,反而嘻嘻地笑了。

没错,这是一个多月前失落的男婴。统统人都觉得这孩子被狼吃了,他却活在狼穴深处,看起来也没甚么营养不良,就跟浅显人家的婴儿一样,大腿与胳膊反而更细弱有力。

手电照出后背数条伤痕,满是狼爪留下的,最深有一二厘米。左后肩膀,两个深深的洞眼,狼牙的标记。还好右肩膀没受伤,不然连枪的扳机都扣不动。老狱警个头不高,体重不超越一百二十斤,但有精干紧密的肌肉。前妇产科大夫现逃犯,撕碎故乡伙的衬衣,几次缠绕包扎背后被狼咬伤的部分,一包上去就排泄鲜血。不一会儿,赤裸的后背,已包成了木乃伊。逃犯帮他穿好衣服,但后背的无数破口处,不竭钻入北风。

没有止痛药,但高温令人脑筋复苏,不竭刺激分泌肾上腺素,获得并透支能量。包扎穿衣的全部过程,他始终紧紧握着枪,不肯腾出双手,乃至于系纽扣这类事,也得逃犯一粒粒帮他系上,从最底下到脖子上的风纪扣。逃犯抓起几把雪,擦拭老头黑乎乎的脸。冰冷砭骨的雪团,好似夏季没拧干的毛巾,擦掉厚厚的泥土与污垢,在皮肤上熔化,变成水,带走人与狼的血。

老狱警没法说出本相——逃狱犯凡是会被加判为极刑。除非是自首返来的,才能够捡回一条命。他说“:不晓得,得看群众法院如何判了。”

他又抓了一大把雪,塞到逃犯手里。逃犯今后缩了几下,硬着头皮吞下一口雪。

老狱警不蠢。他没有顿时咽下去,而是先含在口腔。两边腮帮鼓着,等冰水变成温水,才缓缓吞下,这口水颠末咽喉、食道、胃……固然牙齿连同舌头冻得麻痹,身材却像一盆将近枯死的花,哪怕撒泡尿浇了都能活命。

“感谢。”他第一次向劳改犯伸谢。整夜没有喝过水的喉咙,像燃烧的煤球炉,的确能够喷火取暖。

“但是,狼窜到监狱里来吃人的事情,我倒是一辈子都没遇见过。”老头说。

“小子,别说你想要逃脱,刚来白茅岭那几年,我有好几个同事,束缚前就在一块儿的老差人兄弟,都被夏季的狼吃了,连我想要逃脱都不敢,何况你?”

他在此地二十年,从未深切过这些角落。酷寒时节,狼群会囊括全部农场,把大师筹办过年的牛羊拖走,或当场啃得只剩骨架。监狱还没养狼狗,顶多是有农家院里的草狗,学名中华故乡犬,夏季还会吊死做狗肉煲。

老狱警底子不信赖他会开枪,大摇大摆走到逃犯面前。枪响了。

又不见了。

循着逃犯的足迹,雪地里有坨玄色的东西,冒着热气。他认得是狼粪。新奇出炉的,小笼包般的狼粪。如果晒干了,用洋火扑灭,会冒出浓烈而腥臭的黑烟。前人就是如许用烽火通报军情的。只不过要断送很多汇集狼粪的兵士性命吧。狼不像老虎或豹子在领地范围暗藏攻击。它们的打猎体例是长途奔袭,是以具有超乎其他猛兽的耐力。但奇特的是,为何只要这一头母狼?狼群去那里了?

残留着火药味的枪口,顶住逃犯脑门,冰冷的皮肤立即炽热起来。调剂到单发形式,不要华侈枪弹,一颗就充足了。从额头出来,后脑勺飞出来。洁净利落,不会有太多痛苦。不过是死相丢脸点,主动步枪的能力庞大,那么近距分开枪,很能够掀掉大半个天灵盖。

“干吗要逃窜?”“同道,我不是用心的,我觉得你被那头狼吃掉了!如果,我不快点弄断绳索逃窜,也会被狼咬死的。我必须拿走你的枪,万一那头狼追上来,还能够靠这支枪侵占。你也不想看到,今晚我们两个都被狼吃掉吧?”

“你认得他?”“是,我亲手把他接生出来的。”“说甚么呢?你在监狱里给女人接生孩子?”

“站住!”任何人只要转头,瞥见这么一个浑身鲜血,半人半兽的怪物,都会不由自主停下。衰弱的逃犯正在喘气,瞪大眼睛足足十秒,才确认来者是何人。

老头晃闲逛悠站起,缓缓切近地上的母狼,决定送出最后一刀,仁慈地处理它的痛苦。

上山之前,他本想带上行军水壶,但怕累坠,加下水壶的铝质外壳很轻易跟主动步枪碰撞,怕半夜里动静太大,轰动了逃犯或狼。他半蹲下来,清理出一团洁净的雪,捧在手心。眼睛一闭,吞入嘴中。

逃犯说:“你还在流血呢!”

不知不觉到了一个阴气逼人的小山坳。四周是枯死多年的树木,脚下积雪和泥土坚固。两个男人,冻到满脸鼻涕,接二连三打喷嚏。走在前面的逃犯,脚底被甚么绊倒了。被拽起来前,右手摸到一样奇特的东西,竟是个乌黑的骷髅头!才发明脚下积雪里,散落着无数骨头。有的较着是人的大腿骨,也有牛的肩胛骨。有块山羊的颅骨,两个夺目标圆孔,是狼牙咬穿的。蓝印花土布碎片,像旧时乡村老太太的。最后有一根像是清朝人的发辫——男人粗大的辫子,干枯退色,散落在破裂的头盖骨中间。

不远处的雪地上,有行深深浅浅的足迹。他走不远的。老狱警忍住肩膀和背后的剧痛,抓紧手电和刺刀,跌跌撞撞往前冲去。枪套里的54式手枪还在。但真正短长的兵器,既能够杀人也充足杀狼的,在逃犯手里。

“你觉得你是大夫?”老头忘了,他真是大夫。“伤口很深,没做任何包扎措置,还能一起追到这里……”逃犯点头说,“快把衣服脱下来。”“冷。”“快点脱,听大夫话!”

老狱警连手枪都没掏,握着带有狼血的刺刀靠近,逃犯本能地举起56式主动步枪,“不要啊!你再走一步,我就开枪了!”

“痴人,保险都没翻开呢!”逃犯慌乱地查抄主动步枪,扳弄各个部位。当他把枪口对准本身,老头及时提示了一句“:喂,伤害!谨慎走火,把自家脑袋给崩了!”“哦?”枪口放平,他持续扳弄保险,整张脸由惨白憋到通红,额头流下豆大的汗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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