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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看小说 >玄幻奇幻 >赘婿当道 > 第四百零六章 懊悔不已

第四百零六章 懊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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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见石碑上,龙飞凤舞的写着四句话!

哗!

擂台上的牡丹,高低打量着吴志,轻声道:“这位先生,请作诗。”

“这位弟弟,你下台干甚么?这里是诗词大会,不要拆台。”就在这时,台上的牡丹,看着岳风说道,满脸的不悦。

牡丹的目光,环顾全场:“现在已经是暮秋了,此次诗词大会,大师就以‘秋’为题。谁作的诗最好,谁就能夺冠。”

但是拿起笔的刹时,岳风一下子就找到了感受。

“这小子酒还没醒吧。还想拿第一?”

“秋来风雪声,三分入骨,七分酿月光。”

声音落下,全场一片惊呼!

牡丹只感觉腿都软了,盯着石碑,久久说不出一句话来!

牡丹紧咬着嘴唇,踩着高跟鞋走台下。明天不管如何,也要找回岳风!这一届的诗词大会,冠军非他莫属!

这一刹时,全部都会完整沸腾!

“枯藤老树昏鸦。”

台上的美女,对着麦克风说道:“各位大文豪,小女名叫牡丹。这场诗词大会,由我来主持。接下来我会出一个题目,大师环绕着这个题目写诗。如果哪位的诗,能技压群雄,便能够获得芙蓉才子的称呼!要晓得,芙蓉才子这个称呼,那但是文人骚人,最高的光荣。”

固然几年不写字了。

此时台下也是一阵骚动,三年一度的诗词大会,竟然有人来拆台?

牡丹悔怨不已,阿谁岳风,清楚是一个绝世才子,本身却称呼他弟弟..

题目方才说出来,就作好诗了?这,这也太快了吧?!

台上的牡丹,也是抿嘴一笑,冲着那瘦子说道:“这位公子,费事你先去醒醒酒吧。”

那石碑三米多高,本来写着几个大字:诗词大会,以诗会友。

这小子是不是白日跑龙套太累,脑筋出题目了?

岳风走后,在场十几万人的目光,都一眨不眨的看着石碑!

“刚才阿谁岳风,真的是诗仙,称他为诗仙也不为过啊!”

“哗!”

统统人几次默念,不竭的回味这首诗,一个个说不出的沉醉!

“刚才那位弟弟..不,刚才那位岳风大文豪呢!”牡丹急的一顿脚,四周环顾一圈,哪另有岳风的身影?

“哎呦,乐死我了,这甚么破诗,哈哈。”

好诗,天下无双的好诗!

岳风愣了下,紧接着笑了起来:“我没拆台,我要写诗。我不叫弟弟,我叫岳风。”

“费事让一下,让一下。”牡丹神采羞红,穿过人群,满城寻觅岳风。

好诗,真的是好诗啊!不到一刻钟的时候,竟然能作出这类好诗,这个吴志,文学功底真的太深厚了!

“落日西下。”

岳风在上学期间,家里曾请了书法大师,传授书法。

话音落下,只瞥见两个壮汉,冲到了擂台上,一脚就踹在这瘦子身上,将他踹了下去。

台上的牡丹,也是浅浅一笑,说道:“行吧,这位弟弟,那你就作诗吧。但是别怪我没提示你,如果你是来拆台的,结果很严峻。”

“断肠人在天涯!”

世人的目光,跟着岳风的笔挪动!终究,岳风将整首诗,都写在了石碑上。

岳风没想上去,但看着小夕等候的眼神,就点了点头:“好!”

与此同时,四周也是轰笑一片。

噗..

话刚落下,小夕忍不住把糖葫芦吐了出来,莞尔笑道:“哈哈,公子,这小我的诗好风趣啊..这是打油诗吗,哈哈。”

那瘦子点点头,沉默了一会,点头晃脑的说道:“秋夜喝酒过分,今早醒来想吐,虽是表情沉闷,却又感慨无数...”

足足过了几分钟,终究,一个穿戴长袍马褂的中年男人,缓缓走到台上。

“古道西风瘦马。”

“这小子...字不错啊。”这个时候,只闻声人群中,也不晓得谁来了一句。

这个小子,看起来其貌不扬,穿戴奇特的衣服,应当是电影城里,跑龙套的演员。他下台来,不会是拆台的吧?

落日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之前公子作诗,把文宗长老都比了下去!本日诗词大会,小夕真的但愿,公子再发挥一下才调。

伴跟着一阵掌声,吴志笑了笑,拿起麦克风问道:“本年的冠军,我要了。芙蓉才子的称呼,我收下了。哪位兄台不平,能压过我这首诗?”

“他仿佛走了..”

“嗯。”吴志点了点头,拿起麦克风,在擂台上走了两步,缓缓开口:

岳风暴露笑容,走到擂台上的石碑前。

岳风也懒得说话,瞥见擂台的一个角落,摆放着羊毫,岳风直接走畴昔,将羊毫拿起来,沾了一下墨汁。

话音落下,岳风挤进人群,走上擂台。

台上的牡丹,娇躯一颤,红唇微微伸开,将岳风这首诗读了出来。

“这位弟弟,你拿羊毫做甚么?放下!”牡丹踩着高跟鞋走上去,她已经肯定了,这小子就是来拆台的。

一些女生非常冲动,都掩着嘴惊呼。这个吴志,是四周驰名的才子。写诗作对,绝对一流。

就见岳风字体超脱,极具抚玩性,就算是书法大师脱手,也不过如此。

大师内心都猎奇,想听听他能写出甚么诗。

“小桥流水人家。”

话音落下,只见一其中年瘦子子,渐渐走出人群,爬到擂台上。

一时候,台下几十万人,面面相觑。谁也不敢下台。

读完,那瘦子迫不及待的问道:“牡丹美女,我这首诗很成心境,是不是有望成为第一?”

这诗词大会,岂是儿戏?这瘦子纯属是来谋事的,他刚才读的那两句,连打油诗都算不上。

这一下,没有人敢冒然下台了。

啥?

说实话,吴志这首诗,真的是无可抉剔!谁也不想下台自取其辱。

台下统统人,发作出一阵热议。

“你干甚么,来人啊,有人拆台。有人..”牡丹喊了一声,可紧接着,她的声音便嘎但是止!

台上的牡丹,也是满脸震惊,含笑一声说道:“那请您作诗。”

“公子!”就在这时,小夕拉了下岳风的胳膊:“公子上去尝尝吧。”

“我这有一首诗!”

“芙蓉城的大文豪吴志!他是真的有才调!”

整首诗中,没有一个‘秋’字。却到处是秋意,到处是秋风!

写完最后一个字,岳风将羊毫抛到擂台上,紧接着拉起小夕的手,转成分开!

听着世人讽刺岳风,小夕忍不住顿脚,转头喊道:“你们不准笑我公子,我家公子很有才调,他写的诗,你们都不必然比得上...”

“不好强说愁,夜夜难寐,只道夜未央。”

霎那间,统统人的目光,都充满惊奇,堆积在这瘦子的身上!

这小子要写诗?

“吴志!”

“这不是吴志吗?”

这中年男人,带着金丝眼镜,一看就是有些文采。

岳风手持羊毫,大手一挥,羊毫在石碑上飞舞,写下一首诗词!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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