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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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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半大小子,这两样东西只让他吃了六成饱,但是平时他连三成饱都够不上,能有六成饱已经是过年才会有的事。

细细地咽了这一勺八宝粥,宋程感觉它不但比儿时馋嘴时吃的麦芽糖还甜,还的确把全天下的糖都加内里了,不然不成能这么甜。

第一次吃了夜宵,宋程看了看剩下的两罐八宝粥和菠萝包,决定明天也把它们拿给父母尝尝。不过等他们吃完后他要把罐子和塑料纸收起来,送回阿谁奇异的便当店,这类印着栩栩如生丹青的罐头实在是太奇特了,怀璧之罪的事理他还是懂的。

从未吃过这类绵软滑口的食品,因而在几口之间,宋程就把菠萝包给吃完了。

这天早晨,宋程读完了书后,还带着几个叫做‘菠萝包’和‘八宝粥’的奇特东西归去了。

不被温饱所困,只要肯劳动就能赡养本身,他的确不敢设想,连浅显百姓都能每天吃饱饭,还能把孩子送去读书的国度,究竟是多么强大。

回到屋子后,宋程放轻了脚步,也战役常一样闻声了父亲的呼噜声,为了供应他读书,父亲耕作的更累了,对此他无觉得报,只要尽力读书,才气不白费父亲的一番辛苦。

和菠萝包一样,八宝粥也在瞬息间喝完了。耐久忍耐饥饿的宋程吃甚么都很快,碰到好吃的东西就吃的更快了,不过五分钟,一罐银鹭八宝粥和菠萝包就被他啃完,让他的胃不再那么难受了。

以是除非需求,宋程是不会等闲利用蜡烛的。

先圣孟子曾阐述了他的政治抱负,他对梁惠王说‘七十岁的人能吃上肉,老百姓能在荒年不饿死,便能够称王了’。但是在这个国度,几近大家都能够吃肉,并且都能在夏季穿上和缓的棉衣,至于吃饱饭,这是在荒年都能做到的事。

但是让他奇特的是,八宝粥固然甜的令他止不住嘴,却并不像麦芽糖一样甜的让人齁嗓子,而是甜的恰到好处,吃再多也不会腻。

第一次在家里挑灯夜战,宋程的表情很好,比起之前自觉标想要做大官纳福,现在他有了新的抱负。

据店东说,他们的国度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都能过上如许品格的糊口,以是对食品的要求很严格。

揉了揉困乏的眼睛,宋程把食品和香烛放在桌子上,然后翻开窗子,让月光照了出去。

这让他感觉很不成思议。

就着暗淡的月光,宋程回想着店东说话,摸索着扯开了菠萝面包的包装,谨慎翼翼地咬了一口。

任何一个农家子,看到如许华侈粮食的行动也会感到惊奇和蔼愤的。

因为乌云的启事,今晚的天空不太明朗。被乌云掩蔽的玉轮供应不了多少光芒,以是刚从敞亮的便当店返来的宋程很不适应,过了好一会儿,他才适应了如许的亮度,行动也自如起来了。

大家都能吃饱饭,并且能获得读书机遇的天下,真是好啊。

抱着浓浓地等候,宋程翻开了八宝粥的盖子,取出折叠勺,然后按店东教的行动翻开了易拉罐,用展开的折叠勺舀了一勺八宝粥放入嘴中。

这些食品看起来好好的,也没有腐坏变质,因为‘过期’就扔了,也太华侈食品了。

吃完菠萝包,宋程又对罐装的银鹭八宝粥等候起来,传闻八宝粥里加了很多糖,连菠萝包都如许甜了,那八宝粥又会甜到甚么程度呢?

仅仅是一勺,宋程脑筋里就只剩这一个动机了。

非常甜。

感到肚子不饿了,宋程保重地点起了蜡烛,想要趁着肚子不疼再读一会儿书,间隔科举已经很近了,他要抓住一丝一毫的时候,来增大他考中秀才的概率。

如果让他敞开了喝,他感觉他能够喝整整一锅。

正如他所料,看起来无缺的面包并没有腐臭的味道,固然有些干巴巴的,但是比喇嗓子的杂粮好吃多了。并且菠萝包上叫做的巧克力豆的东西甜甜的,和菠萝包相得益彰,让本来只是有些微甜的菠萝包变成了不错的甘旨,把干巴巴的口感都变成菠萝包独占的特性了。

店东说的很平平,就像在说糊口中不起眼的一件小事,但宋程听完却非常恋慕。

据宋程阐发,菠萝包绝对是细粮做的,细粮没有这类舒畅的口感。宋程得出结论后非常感慨,店东阿谁国度的人每天都能吃上这类东西,那岂不是每天都和过年一样了?

当宋程传闻店东要把食品抛弃的时候,他还在内心默念‘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以是在店东问他可不成以帮手处理一部分时,他就欣然接管了。

一开端,他看到店东抱着一大堆东西摇摇摆晃的,他就猎奇的问了一句,成果听店东说这是将近过期的食品,他吃不完也卖不出去,等过几天到了保质期就要抛弃。

宋程是农家子,但他比普通的农家子多了几分见地,以是他晓得那些富户对食品的味道非常讲究,一旦味道不好了就会把食品赐给下人,本身是不会吃味道不好的食品的。

自古以来,读书人感觉大同天下是孔孟的臆想,但是现在他晓得了,如许的大同社会是真的能够实现的。

他恋慕店东所糊口的阿谁完美的国度,他想把本身的国度也扶植成那样。

在之前,宋程的抱负是考上举人,能出人头地,他也经常恋慕朱门大户的豪华糊口,但这些和店东给他报告的天下比起来就不算甚么了。

只要他能考上功名,哪怕是百无一用的秀才,也能免除田里的税,减轻家里的承担了。

能有食品吃,宋程就很高兴了,但是在走的时候,店东还让他拿走了一包香烛。传闻这包蜡烛也过期了,宋程不晓得蜡烛过期是甚么环境,但还是接管了店东的美意,把香烛一起拿归去了。

踏上红色的门垫,宋程就被传送回了本身读书的小屋。

哪怕做小吏也好,作秀才也好,只要他们一代一代的不竭尽力,如许的天下,总有一天会到来的吧。

甜。

可惜他牙口不好,不然他连罐头都想给啃了。

在黑漆漆的屋子里用饭不是一种享用的体验,但是即便如此,宋程也不想华侈好不轻易获得的蜡烛。蜡烛这类东西是用在读书这类的闲事上的,用来给用饭照明也太豪侈了。

咽下最后一口菠萝包,宋程开端记念那种和婉的口感。菠萝包扯开表皮后白白胖胖的模样和过年吃的饺子差未几,固然口味不同很大,但都是很好吃的东西。

而此时,他的肚子也饿得更短长了。

而直接抛弃食品,如许华侈的事普通的富户也不会做,或许那些朱门大户会做出抛弃粮食的事,但那些间隔宋程太悠远了,他只能猜想他们的糊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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