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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酒话渔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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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吨吨吨吨,伴计抱着酒坛,给每小我倒酒。

每天,水狼军队任劳任怨地捕鱼,两个铁杆主子任劳任怨地装鱼,赶着牛车去王大胡子家卖鱼。

“王老板,有棒碴粥,是吧?我想先来碗棒碴粥。”

“啥叫白雪?”李少华起家,为周德福斟满酒。

至于李少华,首要卖力两件事情。

“少华来了,快坐,别站着。”周德福骨瘦如柴,脸上尽是皱纹,像个核桃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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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车毕竟速率慢,为进步效力,李少华买来一匹棕色的驮马,高大结实,力量惊人,取名大力神。

张大彪和周德福已经到了,正唠嗑喝茶。

现在儿子有本领,会挣钱,还烧得一手好菜,这两口儿顿觉扬眉吐气,走到那里都昂首挺胸,底气实足。在乡邻面前,他俩同一口径,把李少华夸成了荡子转头、勤奋孝敬、大把挣钱的杰出好青年。

为打发时候,他玩起了茶道。用积分在体系里兑换了一套紫砂茶具,以及各种红茶、绿茶、清茶、黄茶、黑茶、白茶。

“你就是乌柳村阿谁,会使唤水毛子捕鱼的后生吧!王大胡子说你挺短长的!”张大彪秃顶,没有眉毛,身躯壮硕,披收回一种生人勿近的气味,活像一头随时择人而噬的巨兽。

周德福看了一眼,舔舔嘴,冲王大胡子道:“我也来一碗棒碴粥。”

都是下河抓鱼、上山捕兽的人,喝酒吹牛逼也老是环绕着这些话题。

草,这话说的,大伙只能端起酒碗,仰脖子干了。

“周老伯好,张叔好!”身为后辈,李少华还是很有规矩的。

畴前,儿子整天吊儿郎当,好吃懒做,李志远两口儿在村民面前主动矮一截,放屁都不响。

金黄色的热粥,袅袅升起的热气,淡雅的谷香,让人感受特别有食欲。

“都是自家兄弟,不消跟我客气。”王大胡子眉花眼笑:“狗剩和石头也不能走,都得留下,哈哈!”

周德福说:“人不能太贪婪,不能让鱼鹰累得太狠,得悠着劲使唤。刚出壳的雏鸟,我喂它黄鳝的血沫,稍大一点,喂去掉骨头的新奇血肉,让它嗜血成性,练就杀气。还得群投群喂,每次不能喂太多,让它们争抢拼斗,保持野性。浅显的鱼鹰眼睛是玄色的,在水下能看两丈远。有一种极罕见的金眼鱼鹰,能在水下看十丈远,特别短长。”

李少华拍拍狗剩的肩膀说:“辛苦你跑一趟,跟我爹娘说,晚餐不消等我。”

小我风评扶正后,乃至有媒婆主动上门,体贴这位杰出好青年的毕生大事。

河边蚊虫猖獗,肆意叮咬,他用积分学习了医术,配制出驱蚊药膏,涂抹于皮肤暴露处,结果杠杠的。

周德福沉默半晌,缓缓叹了一口气,苦着脸说:“大抵七年前,我使唤鱼鹰捕鱼的时候,出了一件怪事。十多只鱼鹰下水后,没多会就游出水面,一个个哆颤抖嗦,活像遇见了水鬼似的。我偏不信邪,立马让金元帅下水。没曾想,金元帅下水后,也很快游出水面。我当下就火了,挥着竹竿硬逼它下水。它没体例,只得硬着头皮下水。不一会,水下有了动静,卷起一阵阵旋涡,水面出现一大片血水,另有很多羽毛,金元帅的羽毛……再过了一阵,金元帅的尸身漂了上来,一块飘上来的,另有一条十多公斤重的水老虎尸身。”

喝罢棒碴粥,每小我肚子里都暖烘烘的,舒畅,得劲。

二是数钱。目前,他已成为王大胡子最首要、最稳定的鱼获供货人,每天数钱数到手软。

如此一来,效力更是进步,银子挣得更多更快,跟流水似的,挡都挡不住。

王大胡子热忱聘宴客人入坐。

用饭的地儿安排在王家后院,炊火气浓烈。

三人闲谈间,黄焖狍子肉、红烧野猪肉、尖椒野鸡、碎末斑鸠、清炖王8、盘龙黄鳝、风味野兔……一应野味鱼贯而出,色甘旨鲜,勾人馋虫。

王大胡子曾多次美意聘请李少华,李少华都推说家里有事。

还用积分学习了木工技术,用老榆木做了一辆马车,公用于拉鱼。

他家在西关村,是本地出了名的猎人,耐久给王大胡子供货。

“白雪现在在哪?”

这俩吃货巴不得留下,嘴巴都快咧到耳根边了。

一桌人听得满脸神驰。

这一次,李少华没有再推让:“那就一块喝点,给王老板添费事了。”

“那行。”王大胡子转头叮咛伴计,给李少华来一碗棒碴粥。

石头提示道:“狗剩,跟我爹娘也说一声。”

世人大惊。水老虎,就是鱤鱼,特别凶悍,是水里的霸王。

狗剩和石头成为李少华的铁杆主子。

李少华点点头,谦善一笑:“那里那里,混口饭吃罢了。”

“好咧!”

泡茶的水,是直接从体系里用积分兑换的矿泉水,那叫一个讲究!

王大胡子嘿嘿一乐,转头高喊道:“给每小我上一碗棒碴粥,垫垫底。”

这天傍晚,卖鱼以后,王大胡子恳请李少华留下来喝酒吃野味。说不但单是请他,还请了张大彪和周德福。

一时候,李少华在乌柳村炙手可热,风头无两!

“没了金元帅,我大病了一场,将近半年没捕鱼。厥后,田大膀传闻了这事,专找到我,请我喝酒,说要把白雪让渡给我,我没承诺。那晚,我喝了很多酒,喝高了,满眼都是我的金元帅……”

“放心吧。”

为让本身更有质量地躺平,李少华用竹子和茅草搭建了一个凉棚,遮阳避雨,温馨安闲。

“放心吧,我必定喝酒,只是想先来碗棒碴粥,垫垫底。”李少华信誓旦旦地说道。

李少华鼻子抽了抽,一股特别的暗香奉告他,王家熬了棒碴粥,也就是玉米面糊糊。

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底层劳动听民的欢愉就是这么简朴!纯粹!炽热!

一是躺平。他在河边的草地或树下躺平,躺着听水流的声音,听风穿过树林的声音。

“天大地大,喝酒最大!我们都是带把的,喝酒要痛快,不能跟娘们似的扭扭捏捏。”王大胡子建议喝酒总动员:“你们耐久给我供货,都是我的朱紫,大朱紫!这第一碗酒,我干了,你们随便!”

“白雪,就是浑身乌黑乌黑的鱼鹰,也是非常奇怪的。”周德福接着道:“说实话,对他那两端耕牛,我没放在心上,倒是那只白雪,我很感兴趣。不过,我更舍不得金元帅,它是我的宝贝疙瘩,是我的命根子。”

“我曾经养过一只金眼鱼鹰,这家伙打小就跟别的鱼鹰不一样。它个头大,身子骨硬,食量也大。因为长了一双大金眼,我给它取名金元帅。金元帅长大后成了鱼鹰头儿,都拿它当真元帅,就比如羊群里的头羊,狼群里的头狼。我对金元帅呢,也分外照顾,给它配专门的鸟舍,比别的鱼鹰鸟舍都广大、舒坦,还给它开小灶。在船上,我专给它搭一个木头的台子,让它站在船头正中,威风凛冽地率领统统鱼鹰。凡是,一只鱼鹰每次能捕三四斤鱼,金元帅呢,每次能捕二十多斤。曾经有一回,邻村的田大膀跟我说,想用两端耕牛外加一只白雪,跟我换金元帅,我都没承诺。”

“喝完酒再喝粥呗!”王大胡子恐怕他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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