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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短命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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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季沉浸乐曲当中,对进门的花瘤儿视而不见。作为明天的寿星,他身披一件莲青色狐裘大氅,指捻一根竹筷,拥戴韵律击着碗边儿。手上敲的节拍虽是高雅淳正的《关雎曲》,嘴里哼的台词倒是低俗下贱的《十八擵》。

花瘤儿给苏季斟了一杯酒,咂舌头挖苦道:

“他说甚么?”苏季从牙缝里挤出四个字。

唱曲女人不知所措,觉得是客人们听得起兴,唱得更带劲儿,涓滴没重视到身后一双脏手正向她伸去……

一句句粗鄙淫言把苏季捧上了天。他本没这筹算,但是因为碍于面子,加上酒壮了色胆,便双手抱拳,一口承诺:

花瘤儿小声说:“只要她拔出此剑,季哥便能感遭到小弟对您的耿耿忠心!当天夜里不管产生甚么,她凌晨醒来都会忘得一干二净!”

苏季听他马屁拍得清脆,欣然举起那把不能拔的剑,手指悄悄拂过剑鞘的每一个细节,行动轻柔得像在抚摩刚出世的婴儿。

“你把它拿走,今后离远点,别再和我说话!若肯听话,没准哪天我表情好,就娶你做新娘子。”

苏季望着她冷酷的背影消逝在门口,又一股肝火窜上心头,蓦地把酒桌掀了个底朝天!

花瘤儿瞪大了眼睛,惊诧地问:

酒客们的目光,全被那女人吸引畴昔,连唱曲女人都忍不住多看了那女人几眼。只见那绿衫女人面无神采,独自把药包放在了掌柜的桌上。

但是,苏季这个做儿子的,却不苟同。

“别拔!千万……不能拔!”

“就是阿谁喜好把别人变成寺人的王翻戏!他仗着本身学过几天道法,又得了一件‘仙家长生秘宝’,便常常在季哥您的地盘上骗吃骗喝。小弟前次就着了他的道儿,要不是季哥倾囊互助,只怕……”

苏季面前一亮,内心倒是莫名其妙。

“我刚才忘了一件事儿。想学房中秘术,你们先得满足一个前提……”

花瘤儿奸笑不止,啪的一声,击掌赞道:

全城百姓们盼天盼地,盼完了星星,盼玉轮,终究盼苏季生长到两位哥哥归天时的年纪。

一旁的花瘤儿听得心痒痒,不由对唱曲女人动了色心,可惜有色无胆,只好教唆苏季:

满满一桌子好酒好菜,洒的洒,碎的碎,吓得酒客们来不及结账,拔腿就跑!掌柜固然心疼本身的买卖,但看在苏大人面子上,只能点头感喟。

“既然你们诚恳诚意的哀告了,那本公子可要大发慈悲的献丑啦!”

花瘤儿拱手赞道:“季哥舍己为人!为民捐躯!小弟佩服!佩服!”

但是,就在痞子们将要喝彩之际,苏季的双手俄然僵住不动,两眼直勾勾瞪着门口!

“季哥,传闻您比来学了一招房中秘术,叫做‘采菊南山下’!无妨露两手儿,给兄弟们开开眼?”

苏季神采微变,只见匣子里躺着一把标致的青铜剑,剑柄以翡翠为饰,剑鞘两旁嵌有彩色琉璃。光彩流转,夺人眼目。

苏季眸子子一转,义正言辞地说:

此时,酒馆里有一名女人正在唱曲。

顷刻间,酒客们一齐转头,见这活阎王手里拿着一把剑,一个个都放下筷子,噤若寒蝉。

花瘤儿一眼便认出那绿衫女人便是“阎王愁堂”的巫医——林姿。小女人年纪不大,浑身却已透出动听的美艳,唱曲儿女人明显比她减色太多。

百姓们都对这二位公子的英年早逝可惜不已,因为他们都不是真的阎王,但三公子苏季对百姓来讲,倒是个“活阎王”,俩哥哥生前做的功德加起来,也比不过他一人惹的祸事多!

“……”

“我好歹也是官宦后辈,你这色鬼的活动,我可做不来。”

“我非妄图一时之快,只想明媒正娶。她若不记得夜里的事,如何肯断念塌地跟我?”

“甚么采菊南山下!我看季哥你是,这山望着那山高……”说着,花瘤儿色眯眯地瞄了林姿一眼。

至公子外号“阎王愁”,悬壶济世,最善于救人,却在救治瘟疫时抱病归天;二公子外号“赛阎罗”,纵横疆场,最善于杀人,却在随周天子讨伐戎族时阵亡。

苏季一屁股坐回凳子上,灌下一杯闷酒,对痞子们说:

见她一走出去,苏季伸出去的手像被蜂蜇了一下,赶紧缩归去!

痞子们心领神会,不约而同起家冒死鼓掌。

痞子们咽了口唾沫,相视一笑。

传闻林姿小时候总像小尾巴一样跟在苏季身后,吵着要做新娘子。当时同龄的小男孩都对这“小伉俪”你追我赶的场面很有微词。

王翻戏是“朝歌第一地痞”,苏季身为“第二”怎会不知?

儿时的苏季不解风情地以为,林姿粘着他,是想要他脖子上的勾玉吊坠。为了摆脱小火伴们的架空,他只好把勾玉扔给林姿,说:

“不!小弟明天的寿礼,不是这把剑,而是林姿!”

“莫非季哥不但要把生米煮成熟饭,还要让她晓得烧饭的人是谁?”

“好!就依季哥说的办!”

从那今后,林姿再没和他说过一句话。

“甚么前提?”痞子们一个个满怀等候地问。

唯独林姿一人,不动声色,仿佛对关于苏季的统统都视而不见,收了药钱,便回身拜别。

花瘤儿抬高了声音,附耳说道:“此剑名唤,一夜春宵梦无痕。”

“结账”两个字还没说完,痞子们已经全都吓跑了,只剩花瘤儿一人手扶木匣,仍坐着不动。

花瘤儿被戳得脑门儿生疼,嘴角却扬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终究缓缓翻开阿谁奥秘三尺木匣。

痞子们赶紧把门推上,蓦地发明花瘤儿这只铁公鸡,明天竟然没白手来!

花瘤儿心中暗笑,见事情有门儿,赶紧持续煽风燃烧:

“哪个王翻戏?”

痞子们面面相觑,循着目光看去,俄然一个个春情泛动,口水都流到了酒碗里……

花瘤儿欲言又止,用心卖了个关子,斜眼察看苏季的神采。只见他握剑的手已经微微颤抖,像要把剑柄捏碎普通。

“王翻戏之以是总想割别人的老二,因为他的老二和他的宇量一样小,他的肚皮和他的脾气一样大,他的脸和他的为人一样恶心。季哥若收了那小妮子,可真是救美人于水火啊!”

苏季这两位哥哥,正应了那句古话:“从医之人不能自医,从剑之人死于剑。”

话音刚落,一旁的痞子们也小声起哄:

花瘤儿眸子子一转,发明门口走进一个身着绿萝衫的小女人,手提一串土黄色的药包。

适逢苏季十六岁诞辰,一群痞子裹着棉袄在酒馆里为他庆生。

“季哥,采一个!”

没等他说完,苏季早已迫不及待把剑拿了出来,刚要拔出鞘赏识一番,忽听花瘤儿嘶声制止:

瞧见他冻僵的手里捧着一个沉甸甸的木匣,痞子们纷繁猎奇地簇拥畴昔。但是不管谁问,花瘤儿都绝对不肯翻开阿谁奥秘的三尺匣子。

“没错!本公子既为王谢后辈,理应捐躯取义!哪怕委曲献出这一身明净之躯,也在所不吝!”

苏季趁女人回身的工夫,窜到她身后,不慌不忙地掖了掖衣角,挽起袖子,伸开五指,对痞子们亮了个相,像是在说,兄弟们瞧好儿,本公子可要动手啦!

“它不是贡献本公子的吗?”苏季瞥了他一眼,眉头一皱。

苏大人是个好官,不但百姓们这么说,周天子也这么说,能够连天上的?34??仙都这么感觉。

花瘤儿用心长叹了一声。

跟着春秋的增加,林姿愈发亭亭玉立。苏季经常看到小伙子们在阎王愁堂门口列队不看病,只为看她一眼。常常见到出完工一代美人的青梅竹马,苏季老是对本身的年幼无知懊悔不已,明天也不例外。

“可惜啊……”苏季瞟了花瘤儿一眼,也卖个了关子:“……此剑有一点不好。”

苏季一口应道:“没错!以是你要在我事成以后,把王翻戏和她后娘都找来!至于为何要这么做,现在你先不要问,到时候就晓得了。”

苏季听完了头一荡,嘴上却故作端庄:

“采朵野菊花给兄弟们乐呵乐呵!”

“他说苏家短折鬼不敢碰的女人,他身为朝歌第一长命仙,偏要拿来尝尝鲜!”

苏季视而不见,内心跟明镜似的,这清楚是蓄意教唆。

世人酒足饭饱过后,一个叫花瘤儿的色鬼,姗姗来迟。他一排闼,北风吼怒出去,吹在人们脸上,刀割似的疼,冷气像冰泥鳅一样往衣缝里钻。

作为一名合格的花花公子,很多事情他都风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是每当瞧见府外“厚德载福”的牌匾,还是忍不住要啐上一口唾沫!

苏季朝他头上狠戳了一下,骂道:“我肚里就你这么一条蛔虫!你不想体例帮我,尽他娘说风凉话!”

当时距周武王灭商,姜太公封神,刚好畴昔整整二百五十年。人们清楚地记得,那年夏季的朝歌冷的邪门,连城外百年不冻的护城河,都结了一层厚厚的坚冰。

花瘤儿俄然神采严峻,急问:“那里不好?”

话音刚落,苏季拍案而起!

他还晓得王翻戏之以是敢叫本身翻戏,是因为向来没人晓得他如何抽翻戏。至于,花瘤儿提到的“长生秘宝”,他倒是第一次传闻。“长生”是统统凡人的胡想,特别对他这个大限将至的“短折公子”来讲,更无疑是最后一根拯救稻草。

花瘤儿双目圆瞪,紧紧按住苏季的两只手,果断禁止他拔剑!

无风不起浪,事出必有因。百姓都晓得,凡是苏家的公子,没有一个能活过十七岁。有人说苏大人做了不该做的事,祸及后代子孙;另有人说,凡是和“阎王爷”扯上干系的人,命都不会很长。

“接着说!”苏季急问:“王翻戏要做甚么?”

“王翻戏前阵子多次去阎王愁堂提亲,想娶林姿做小妾。他请的媒婆能把一坨屎说成金的!林姿后妈那双财迷眼睛,早已看中王翻戏的家世!这婚事不出几日,必然成了!不过,这都不算甚么,最可爱的是,他竟然说……”

“想学采花儿,你们先得学会费钱……”

“你不做,王翻戏但是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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