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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这厮当真天生脑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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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面对那群嗜血残暴的仇敌,大周百姓又何尝没想过抖擞抵挡?

“纨绔,本蜜斯的诗已做完,现在到你了!”

灵动的墨点顿时在半尺长的文纸上飞舞起来,半晌后,李霜月提笔收势,将印有所作诗词的文纸,一挥而下!

而酒楼内统统听到了这首诗的客长、舞女,也都不由流下了两行清泪。

两岸帆舸沐清雨,九万大桥铺人间!”

听到周遭的秀才如此评价以后,李霜月不但没有知难而退,反倒是更多了几分猎奇。

以是我作之诗句,当是抒胸之意,感心之怀,大包两江之名胜!

话音落罢,四周的一众墨客纷繁围了上去。

话音刚落。

纨绔,你且看好了!”

擂台四周的统统墨客,都将目光齐齐的打在了唐稷的身上。

连络当前大周王朝所面对的北疆窘境,以及本身这个大将之子的身份。

而李霜月见此景,心底也是暗爽不竭。

李霜月涨红了小脸,掐着腰喊道。

大周王朝立国百余年,大周百姓就没有一天不糊口在北漠铁骑的惊骇之下。

不过,他题字挥笔的气势却完整不如李霜月。

那一战,大周派出五万精兵驰援。

每一个心中怀有家国的大周子民,都被唐稷所题的这首诗,激起了心中的千层爱国情!

李霜月被气的舒展眉头,恶狠狠的眼神像是要将唐稷生吞活剥了普通。

“有何不敢,像你如许的纨绔,本蜜斯治的多了!”

诗音暂毕,酒楼内鸦雀无声。

“请。”

“好!”

你不是他们口中的天生脑疾的纨绔恶少么......

“那就直入正题吧,是你先来,还是我先来?”

而李霜月在勉强认清了唐稷的笔迹以后,更是被桌面上的这首边塞诗,吓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此诗已达天人合一之境,只以口嘴相传,江南之美景便能闪现于面前啊!”

李霜月咽了咽口水,整小我也被惊的不可。

一个天生的脑疾、连私塾都没上过几天的纨绔后辈,有甚么资格来对这般美诗评头论足!

那群围旁观诗的墨客,却在刹时温馨了下来!

而台下的几十名墨客见状,赶紧视若珍宝般的接住了那页文纸。

“本蜜斯自江南水乡而生,阳春白雪,十里桃风,尽是我目之所及。

若非是见你乃一介女流,小爷更是要直言不讳的说你一嘴,作的诗太掉价了!”

“纨绔,有本事你作一首,别光说大话,若你所作之诗能盖过我,本蜜斯就服你!”

“女人你还是不要答允他,他但是都城赫赫驰名的大纨绔,一旦被他缠上,你今晚怕是不得安宁了。”

她见氛围已衬托到位,便举手直指唐稷道。

没有人奖饰唐稷的诗词,因为他们的赞歌,都已经化成了两行清泪,顺着脸颊摔在了地上!

“一袭白衣渡江南,三千纸鸢闻春声。

一介纨绔都有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宏念,他们又差在哪儿!

何如朝廷没有良将,虎帐没有精兵,敌强我弱的态势让大周皇室愈发脆弱!

手握着文纸诗词的这位秀才,更是以一种冲动到颤抖的声线缓缓念叨:

而闪现在桌面上的羊毫字就更不消说了,每个字都像是一条备受虐待的毛毛虫,软趴趴的毫无活力可言。

李霜月站在擂台之上,俯身下看,不由偷笑几声。

这诗莫不是你从哪本知名古籍上摘抄来的吧,除非你能现场为你的诗题诗名,不然就算认输,本蜜斯也不平!”

当小爷见到无数官兵的第一眼起,这首诗便已在我的脑中成型了。”

唐稷屏息凝神,旋即从桌上拾起一支羊毫,见手边无纸可用,他便直接题字于木桌之上!

酒楼内统统人,包含那几十个墨客秀才,纷繁朝着唐稷作揖鞠躬。

“一个纨绔后辈,不在楼上吃花酒,反倒要打我的擂,和我斗诗,这还真少见。”

边军死伤过九成,黑甲被血泡成红甲,前锋战死,将军断臂!

一首足以震惊全场的诗,已然在唐稷的脑海当中脱颖而出!

而台上的李霜月在见到唐稷以后,也生出了几分兴趣。

并且纵观全诗,辞藻过华,华而不实,没有豪情。

但现在。

都城北拒边塞不过数百里之远,这些看客当中就有很多是从边塞逃亡过来的。

“妙......这诗实在是太妙了,小生入京餬口十年未得回籍,本日却被女人一诗弄得心中百感交集!”

唐稷轻抚下颚,脑中顿时闪现出了上百首典范的唐诗宋词。

“他......他是河东伯爵之子,名叫唐稷,从小就喜好捣蛋,连私塾都没上过几天。”

可就在此时,唐稷却蓦地落笔拍桌,一滩墨渍鲜明呈现于世人面前!

李霜月思念一动,蓦地起家,手持狼毫笔疾挥而下!

“别扯那些闲篇,一句话,敢不敢应战?”

直至奖饰到口干舌燥,他们才想起问李霜月一句:“女人,您还没给这首诗提诗名呢。”

他们敬的不是唐稷这个纨绔,而是他所作此诗的精力!

可他们仅是走马观花的看了一眼,便刹时被这首诗中的江南才华给震惊的五体投地了!

话音刚落。

一名墨客双手颤抖的拄着桌子,在读完这首诗后,他早已泪流满面了。

因为刚穿超出来,前身又是一个不学无术的纨绔,这也就导致了唐稷连羊毫都只能将将握住。

短短的四句七言律诗,却写尽了江南两岸的情面民风。

李霜月淡淡的说出三个字,却在刹时击中了统统人的心头。

唐稷便将折扇塞进后腰的位置上,而后不竭鼓掌,且面露赏识道:

而他们见说话此人是唐稷,也都见怪莫怪的低下了头,毕竟这个脑疾恶少就喜幸亏人多的处所搞事儿。

她缓缓冲着上面擂台的墨客们问道:“此人是谁啊?莫非也是你们都城的读书人?”

通过两对量词的照应,他们这些从未见过黄江的墨客,却也能今后中感遭到那不平的东风和船夫的热忱。

“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眺望玉门关。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此话一出。

李霜月也在擂台之上不竭探头检察。

与李霜月的狼毫笔墨比拟,的确是天差地别。

“真是一首好诗,若我这般的俗人也能有李女人这般天赋,即便是让我做个短折鬼,我也情愿啊!”

“美人作美诗,江南真不愧为才子之乡啊。

“这便是小爷题的诗!”

唐稷徐行走下楼梯,手中挥动着折扇,眼中尽是不屑。

被唐稷这恶少沾上了,八成都得不着好。

只不过在绝对的气力面前,在上万件铁甲精骑的面前,他们这群拿起锄头以命相搏的农夫又算得了甚么?

而台下的几十名都城秀才更是气的攥紧了拳头,纷繁义愤填膺的看向了唐稷。

背井离乡,才是他们这群布衣百姓逃离苦海的独一体例啊!

可仅是一个照面的工夫。

“彼苍不公,如此天赋竟只嫁一人之身,我张三若能得此诗中造化之一二,家中祖坟都会升起三尺青烟!”

擂台下的一众墨客,捧着李霜月的诗词泪流满面。

“就叫江南春吧。”

用不在面前之物作诗,实在有些牵强。

不太小爷平生从未出过都城,莫要说江南之美好,黄江之澎湃,就连一条小溪我也没见过。

“纨绔,你还是归去好好练练字再出来吧。”

“如何...如何能够,你如何能作出如许的诗来......

唐稷走到擂台前,似是身上有激烈的磁铁一样,中间的墨客都天然的让出了一块空位。

“小爷未见过江南之美不假,但身为边将以后,小爷曾随家父亲临玉门关血战的疆场!

“当然是本蜜斯先来,我要让你见地见地江南之风!”

而唐稷见此只轻摇折扇,口中缓缓道:“小妞,你把耳朵竖起来听好了,此诗名为大漠参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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