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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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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天下独一无二的大凶器。

和他们的城主一样。

他的神采还是那么冰冷,脸白得像是圆润的羊脂玉,又或者是珠圆玉润的珍珠,但眉毛却浓黑的过分,眼睛并不是纯粹的玄色,反倒是有点浅咖,但这并不影响他的气势,因为他的眼睛,实在是很亮,很有神。

女人停在他的面前,但却不是来找他的。

叶孤城就像这房间一样,冰冷,俊美,高大,孤傲,他坐在大而精美的椅子上,像一柄出鞘的宝剑,但身上却有人的新鲜力息。

咕咚――

他白净的脸没法保持笑眯眯的神采,嘴角向下撇,眉毛模糊皱成一团,眼底深处稠浊着戾气与不悦。

用眼睛记下来了!

不愧是剑仙,就算回绝,都回绝得如此有逼格。

南王府的使者等得不耐烦了。

女人又规复了冰冷的死人脸,头刹时低下,而垫着脚尖飘出去的女人,又像个仙女似的飘了出去。

将本身打扮得一丝不苟的白云城主坐在主位上,道:“让南王的使者来见我。”他终究想起了还在偏厅被晾着的不幸人,或者说,他是用心的。

他乃至不是个男人。

岚风的指甲落在人身上,怕是即便想要一声不吭做豪杰,也只能哭天抢地。

使者本来是痛恨叶孤城的,但在现在,天下上怕是不会有哪小我的态度比他更恭敬些,毕竟,谁会用怨毒的眼神看向一把剑呢?

叶孤城将函件折叠,塞入信封中,重新塞了函件的信封悄悄地躺在托盘上,被岚风交给朗月,然后再由朗月捧着走下台阶,交还给使者。

朗月道:“是。”

使者吞咽一口口水,他明天赋晓得,这人间上最锋利的兵器,不是刀,不是剑,而是女人的指甲。

城主返来了?白云城城主?使者终究反应过来,扯着尖细的嗓子喊道:“我要见白云城城主。”

使者的脸涨成了猪肝色,不管是男人,女人,亦或是又不是男人又不是女人的人,也很少能接受这类欺侮,心高气傲惯了的人尤甚。

半盏茶的工夫都没有畴昔,矮胖的使者就迈入主室,小而精的眼睛在触及房间陈列时便被撑大很多。

她道:“城主返来了。”附耳在冰雪雕镂而成的女人身边,她的脸也很美,钟灵毓秀,杏眼中含有盈盈水光,就仿佛看每小我时,都那么密意。

刀划在男人身上,只会闷声不吭,但女人的指甲划在男人身上,只要哇哇叫的份。

天下没人不晓得,万梅山庄的西门吹雪,就是剑的化身。

他笑得好苏好都雅哦!

这房间,并不富丽,但摆放的物件陈列却无一不精彩,乌黑的墙壁,足下的瓷砖,站在男人身后的婢女,无一不是美的。

叶孤城道:“拿上来。”

擦头发的婢女:啊啊啊城主的头发真是好滑好软好香!

叶孤城道:“南王有事?”

使者道:“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哪怕是浅显的女人,在笑的时候都会娇媚三分,更不要说,她本来就长得很标致。

南王抚掌道:“好好好!”

使者道:“他只让我带一句话。”

使者道:“还要等多久。”他的眼角同嘴角一样向下撇,慈眉善目标一张脸变得凶气实足。

南王本就是一个脾气不好的男人,他的仆人,脾气当然也不会太好。

但他同时又很敏感,路过身边的女人,清楚像他投来不屑的目光。

使者不由想道:不知他与名满天下的西门吹雪哪个更像把剑。

能让冰雪溶解,阴天放晴的只要一人,那就是白云城的城主,南王的使者,明显不是叶孤城。

使者已经不耐烦地站起来,再软的垫子坐得时候一悠长也会屁股痛,更不要说,白云城的坐位又冷又硬。

女人蓦地昂首,笑如夏季暖阳,使者这才晓得,本来她也是一个很美的女人。

叶孤城笑了,这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讲,绝对是一件能够让他们津津有味谈上好几天的大事件,只要留着飞仙岛的血,便没有甚么能挡住他们对城主笑容的巴望。

叶孤城伸手那函件,将折叠的信纸展开。

“好久,好久是多久?”

岚风与朗月隐晦地互换眼神,跟间谍讨论似的。

岚风&朗月:天啦撸,我们冷傲崇高的城主竟然笑了!

他或许热诚过,夹着尾巴,如土狗般在街头巷尾流窜,但他现在熬出来了,即便不是男人。

女人仿佛底子就没听懂他的话,道:“还要好久。”

她道:“城主还没说要见你。”

她此人,就像冰雪堆积而成的。

记下来了吗?

叶孤城的糊口很规律,从能抱起剑开端就没有窜改,每天早上,他先练一个时候的剑,劈开不晓得多少道浪花,超脱的白袍没有感染上海水,却恰好被精密的汗水打湿。

女人没有说话,她垂着头,看着本身的脚,俄然她看到了一双套着管靴的脚,比她精美小巧的足大多了,站在面前,闻声这双脚的仆人大声问道:“我问你还要等多久。”

他阴阳怪气道:“我会好好奉告南王。”随后便拂袖走了。

最后再开端一天的办公。

之前便说了,叶孤城的脑残粉,遍及整座白云城。

他回到了南王的王府,矮胖的男人将他呼唤至面前,对叶孤城的答复等候备至。

使者竖起耳朵,他晓得,叶孤城即将说出的那句话很贵重。

他回到宅邸,用净水将身上不存在的灰尘洗涤洁净,然后用上等的吸水的绢帕,将一头稠密的黑发擦干。

“就是好久。”昂首,暴露她冷若冰霜的脸。

他身后的两个婢女同时动了,朗月也不晓得从那里找到的托盘,将乌黑的信笺盛放在托盘上,岚风从她手中接过,圆润的手指甲在信笺口一划,便留下整齐的口儿。

但他终究忍住了隐蔽的打动,挤眼睛看那女人一眼,就像石头一样又臭又硬,不知是否身材也如同石头普通坚固,谨慎咯了他的脚。

人到中年,终究体味了一把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憋屈感,使者在狭小的空间中走几圈,他的行动被限定了,不管想往哪个方向走,低垂着头的侍女都会恰如其分地挡在他的身前。

南霸道:“说。”

叶孤城道:“你走吧,带着这封信与一句话。”

又美又冷,就仿佛叶孤城这小我。

以后再颠末一样工致的手,将他被揩干的头发一丝不苟地束进发冠当中,新换上的白衣白得透亮,仿佛能倒映出全天下的肮脏。

一目十行地扫过函件,竟然勾起嘴角,暴露一个极罕见的笑容,笑意逗留在面皮上,不达眼底,但岚风朗月看着,却不由地痴了。

替他擦拭头发的女子必然要有一双柔夷,擦拭头发的力度,不能重,也不能轻,要恰到好处。

叶孤城在心中悄悄为本身点一个赞。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南王的神采比使者还要差些,他是主,使者是仆,都说仆人肖主,能养出心高气傲的仆人,他本人的脾气只会更糟。

走的路上路过一两个侍女,仿佛是他之前遇见过的,又仿佛没有见过,白云城主府中的侍女,各个都穿白衣,长相不说绝顶,也绝对是清丽动听,像他如许不近女色的人,是很难辩白出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差别的。

叶孤城的迷妹,遍及整座白云城。

他或许本并不是一个心高气傲的人,但不管是如何的人,在他位置上坐久了都会变得心高气傲起来。

对方恭敬的脸终究挂不住了,神采一变道:“白云城主,这是甚么意义?”

俄然,又有一双小巧精美的脚突入了他的视野,和石头般的女人一样,是双非常都雅的脚。

哪怕是天皇老子来到这里,没有叶孤城的号令,也是见不到他的。

男人,特别是残破的男人,老是对女人的脚有特别的爱好,他视野紧紧地黏在那双脚上,移都移不开。

使者想踹女人一脚,毕竟,他不像少数男人一样有不打女人的好原则。

叶孤城道:“你奉告南王‘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像他如许的人,已经没法再忍耐别人的欺侮。

像人的剑,是艺术品;像剑的人,是凶器。

使者将怀揣已久的函件拿出,道:“南王有函件要送给白云城主。”

对使者来讲,这向来都是值得夸耀的一件事,在精美的小木桌上摆一壶酒,一碟花生米,就能对本身的门徒喋喋不休说上一天一夜。

目光刺目极了,就仿佛几十根一百根的针扎在他后背,动也不是静也不是。

是不是重逾令媛他不晓得,但他清楚,一句话的分量就充足买下十个八个他的性命。

他倒要看看,究竟谁是燕雀,谁是鸿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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