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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章流浪的‘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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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流浪的吉普赛人的帐篷。

傍晚时分,落日的余晖斜照。

贝尔纳老爹的宗子皮埃尔提着苹果酒,走过院子里那几棵瘦骨嶙峋的老苹果树旁的时候,就瞥见本身老爹翻开门,将一个衣衫褴褛的年青人引进门来。

贝尔纳老爹目光从流浪汉身上移开,穿过一望无边的平原,眼神很长很远:

因为有无数骑士的矢志不渝,才有了王国无与伦比的高傲与矜持。

绿油油的草地一眼望不到边,淡淡的轻风吹拂着草叶,缕缕草叶的芳香四周满盈。吉普赛人堆积地向西两三千米,就能看到很多被又高又细的山毛榉围着的农庄,远了望去,好似一片连着一片的小树林。

一阵阵的晚风吹过,带着海水潮湿暖和的水汽,拂过苹果树下阿谁吃力喘气的流浪汉的脸颊。

笛鼓的喧哗声中,远方垂垂燃起篝火,星星点点的火光在平原上连成一片,非常显眼。

他固然会尽忠于领主或王室,但公理才应当是他行动的原则。而王室或者领主,偶然候并不是公理的,哪怕他们打着公理的幌子。

“年青人,你打哪儿来?要去那里?”贝尔纳老爹沙哑的嗓音传出老远。

这类圆盘匕首凡是只要王室贵族和富有骑士才气具有。明显流浪汉父祖曾有着不凡的光荣。

显而易见的是,这类光荣并未曾播洒到流浪汉身上。

落日渐落,暮色悄悄来临,天光云影消逝不见,六合垂垂暗沉下来。

贝尔纳老爹打着火,低头狠狠吸了一口烟,喷吐出的烟气跟着轻风袅袅飞舞,视野中的人影越来越清楚。

但他也是高傲的,有种声音从贰心底模糊传出,就算面对国王,面对强权相逼,仍要自主面对。

被虫蛀的栅栏门内,贝尔纳老爹用他那对蟹钳子一样的大手,往烟斗里装着烟丝。在他脚边温馨趴着的牧羊犬,俄然朝栅栏门外狂吠起来。贝尔纳老爹朝栅栏门外看去,一道踽踽独行的人影呈现在视野中。

流浪汉一头亚麻色的长发披垂在肩上,乌黑的眸子带着几分疲色,身上玄色的紧身衣破褴褛烂,小牛皮做的腰带上挂着一把圆盘匕首,匕首表面很老旧,黄铜做的匕首握柄上有精彩的螺旋状纹路和雕镂精美的多少图案。

天光大亮的时候,贝尔纳老爹一家:贝尔纳老爹和他的老婆、两个儿子和两个媳妇、三个孩子、两个女雇工和三个男雇工,正在院子里最大那颗苹果树下吃早餐。他们很少说话,西里呼噜喝浓汤的声音此起彼伏,阿谁盛满肥肉烧土豆的盆子也很快就空了。

暮色减退,六合垂垂亮光起来。

流浪汉紧了紧腰间的小牛皮腰带,悄悄的抚摩着圆盘匕首,脑海中掠过下午回绝阿谁长着一双鸡爪的老吉普赛人,聘请他参与盗窃牧民羊羔的发起时的画面。

固然流浪汉和吉普赛人一样衣衫褴褛,固然轻风从远方带来烤肉的香气,流浪汉扫向那边的目光仍然带着一丝不屑。

流浪汉在栅栏门外停下,好似一把利剑一样挺直的站着:“我从远方流浪而来,到这里想找份活干。再过段时候,我要再向西去,找那边的领主,插手他的军队,去边疆插手战役。我要成为一名骑士!”

他对王国事虔诚的,他能够用尽尽力为王国拼杀,为王国流尽身上的最后一滴血。

风中带着的烤肉的香气不断的往流浪汉鼻子里钻,流浪汉用力的握了握圆盘匕首的黄铜握柄,竭尽尽力将脑海中的某个动机摈除出去。

淡青色的天涯抹上了一层金辉,曙光如鲜花绽放,如水波四散。

碧色的平原上,孤零零的苹果树拖着长长的影子。

若不是出身于贵族或是骑士家庭,底子不成能接管到这类体系练习。以是他很必定本身有着显赫的出身。

他的身材已经流了太多的血,但是,他对王国的忠贞不渝的精力却像一副坚固的铠甲,庇护在王国的胸前。

流浪汉背靠着苹果树,一双乌黑的眸子闪烁着熠熠精光。

只是有关出身的影象在脑海中是一片空缺,他一点都记不起来。

轻风将头上的苹果树的枝叶吹的簌簌作响,流浪汉抬开端,枝叶间一颗颗比小拇指略大的果实的光影映入视线。他吃力的踮起脚尖,摘下枝头的一颗青苹果,放入口中咀嚼。他的脸很快就扭曲起来,青苹果的汁液就像柠檬一样酸涩,差点将他的牙梆子酸倒。果肉嚼起来像嚼棉花一样干涩,实在是难以下咽。并且他晓得,也许没到第二天凌晨,胃里出现酸水的感受,就会让他恨不得拿头去撞树。

他站在高慢的峰顶,任由劲风猎猎吹拂着已经破坏的衣衫,拍一拍尽是土灰的铠甲,抬起沾满血渍的脸,浅笑,凝睇远方的王国。

“明天就去找一份放牧的活计吧,养好身材,再苦练武技。然后找一个领主,从骑士侍从做起,总有一天,我能规复祖辈的荣光,成为一名受封骑士,乃至是贵族。”

从游吟墨客嘴里,他老是能听到称道巨大骑士的诗篇,仿佛染上毒瘾一样,骑士精力深深的将他吸引住了。

要不是耐久挨饿导致身材衰弱,他早就插手国王军队,为王国而战,为光荣而战,插手抵挡敌国入侵的战役。

他曾不止一次的胡想。

流浪汉曾奉告皮埃尔,如果他成为受封骑士,必然会将蔷薇花作为本身家属的标记。

那是一个穿戴黑衣服的年青小伙子,头发披垂在肩上,或许是好久没洗的原因,都一绺一绺的打着结,身上的衣服也很陈旧,沾满灰尘,看来好久没洗过。小伙子精力很不错,发觉到贝尔纳老爹的视野,还朝他笑了笑。

哪怕是饿死,流浪汉也不肯意当窃贼、骗子,以免玷辱祖辈的荣光。

因为灵魂必须是自主的。

现在,流浪汉正坐在苹果树下,用两只手用力拉扯着脚下的旧靴子,这简简朴单的行动就让他气喘嘘嘘,明显已经筋疲力尽。

身上的汗臭味和靴子的臭气混在一起,味道很难闻。流浪汉得空顾忌那么多。因为他的肚子已经饿得咕咕直叫。

长途跋涉后的脚冒着腾腾热气,红的跟煮熟的虾子一个色彩。

……

流浪汉没驰名字。贝尔纳一家只晓得他有一柄精彩的圆盘匕首。匕首握柄上有精彩的纹路和图案,刀鞘上还刻着一株蔷薇花。

战役的号角从未停止,厮杀声却垂垂远去,终究又轮到其他年青人奔赴疆场。贝尔纳老爹长长吐出一口气,一贯以鄙吝和刚强着名的他,竟然开口聘请流浪汉留在他的农庄帮手。

流浪汉不晓得本身的姓氏,乃至祖辈的荣光都健忘了。可他晓得本身必然是个贵族或者骑士的后嗣。

贝尔纳站起家来,他六十多岁,个子肥大,背略微有点驼,落空光芒的头发稀稀少疏的,脸上充满皱纹,脖子上是一根根粗筋。可他那双藐小的眼睛却很有神,细心的扫视了流浪汉几眼,微不成查的点了点头。

黑夜垂垂沉寂下来,苹果树下传来流浪汉均匀的呼吸声,月光透过枝叶照到他的脸上。他微微翘起的嘴角暴露一丝高傲的浅笑。

因为他有一身不弱的武技,很善于利用匕首和十字剑,连骑术也非常好。这些天碰到的窃贼强盗,没有人是他的敌手,他乃至还克服过一名落空领地的骑士。很较着他曾接受过体系的武技练习。

当年他也曾如同面前的流浪汉普通,在一个微亮的凌晨,从暖和的家平分开,在田野上流浪,与野兽斗争。与很多很多一样的年青人聚在一起,远赴边疆,插手王国的战役,最后带着浑身的伤疤和夸奖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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