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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无痕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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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镇被取名为汤玄镇,被西北境旺族汤家治下的一偶之地,也是周遭百里内最为繁华的集镇,忌讳之森内出产的各种奇珍奇草都会在小镇里停止买卖,帝国各地的冒险者也纷繁堆积于此,企图在丛林里寻到珍宝,发一笔横财。

扛起斗鹿,易天辰便直接出了丛林,往丛林外的汤玄镇走去,他要将斗鹿卖个好代价。

“我看这小子倒像是一名落魄的权贵!你们看他整小我细皮嫩肉的,别说双手都没生茧,乃至连脚后跟都是圆的,这较着就是娇生惯养,从小连路都没如何走过的主。”一名小镇住民在一旁插话道。

跟着人体的生长,体内的灵痕会渐渐滋长出一股淡红色的灵力,这股灵力能够用来蕴养精神,让精神变得日趋强大,超凡入圣,这是人类强大的底子,一样,那些体内具有灵痕的动植物也因为灵痕的存在变得非常强大,只是它们数量较为希少罢了。

“看,这小子又抓到斗鹿了!”来往的人流中响起阵阵赞叹声,引得旁人纷繁望去,开端咿咿呀呀的群情起来。

“是啊!圈养斗鹿可比抓还要难!但他每月大小都能抓到几头,奇了怪了这!”

“对啊,这小子就住在那片丛林里,以是我们都感觉他脑筋有题目,略微普通点的人都晓得那边去不得,更加不会在那过夜,但他却愣是把家安在了那,不过他仿佛很交运,住了近一年还是相安无事。”

有人说,他是从那片丛林里走出来的,刚呈现时满身光溜溜的,见到人便会冲动得大喊大呼,并说着一口人们底子没法听懂的古语。

“哎!”一名本地人撇了撇嘴,悄悄地摇了点头道:“这我们也想不通,他如许抓斗鹿也有半年多了,钱必定是不缺的,但这半年来愣是没见他拿出过一个铜板,既没见他吃也没见他喝,即便是衣物也没见他买过,他穿的这条破裤子还是隔壁二毛家丢弃不要的,他卖完斗鹿后除了去找阿谁老废料以外就是回丛林了。”说到丛林,这本地人立马面露惧色,他不管如何都想不通易天辰为何能够相安无事的居住在丛林内。

人有残破,此乃天赐,就如有些人生来不全,缺胳膊少腿,灵痕亦会如此,但贫乏灵痕的重生儿是绝对不会晤到第二天的太阳的,因为贫乏灵力护佑的他们底子抵抗不了体外元素的腐蚀,出世不久便会是以短命。

开初,麻子脸以为是易天辰瞎猫遇见死耗子撞了大运,但接下来的日子里这类大运仿佛一向就未断过,这让麻子脸非常费解,也非常气恼,这不但仅是麻子脸以为易天辰抢了他们的斗鹿,还因为易天辰是一个连灵痕都没有的废料。

元兽和人类一样,体内都具有灵痕,灵痕的存在让它们超脱了野兽的范围,变得非常强大,它就像是一层永不散去的暗影,覆盖在这片丛林上空,幸亏这些元兽并不会跑出丛林,这才让丛林外的平原上逐步有了住民,并建起了这座小镇。

易天辰并不是这个天下里的人,体内天然也不会有灵痕,体格也不会像他们普通刁悍,这一点他并未纠结,但旁人倒是不知。

三岁炼体,五岁习武,是这个天下里大多数人必定要走的路,依托着灵力的滋养,五岁的孩童便可提起百斤重物,资质上佳的一拳便能震碎牛犊内脏,在大一点的孩子便能够单独搏杀豺狼,震裂山石更是不在话下。

也有人说,他是在呈现不久以后才住进那片丛林里的,因为他体内没有灵痕又不通说话,常被人凌辱,进入丛林是想寻死,岂料老天不收,只得独居在丛林里。

“可爱!小子,这袋钱可够你发财致富,你竟还不识相!”这位贩子掂着荷包愤恚的说道,这袋货币起码有近百枚铜币,一人吃喝上小半月不成题目。

易天辰并未在小镇内闲逛,他的目标很明白,径直的沿着小镇的主道往前走去,扛着斗鹿的他则显得尤其惹眼,四周的路人不竭地朝他投来诧异的目光。

“哇!还真是头斗鹿啊!”

此时的易天辰已经进入了小镇,在吵嚷的人流中快速穿越着,沿途的人流也都纷繁遁藏,怕被他身后的庞大鹿角给刮到。

人们只晓得他是一年多前俄然呈现在小镇里的,为人孤介,很少与人扳谈,独居在那片让人们望而却步的妖怪丛林里。

在世人群情的同时,易天辰已经如平常普通来到了一间酒楼里,他并未过量的言语,也未曾逗留,在将斗鹿遵循商定的代价卖掉以后,便仓促出了小镇,钻回了丛林里。

“你圈养给我一个尝尝?”

听到此言,世人对着远去的易天辰又是一阵打量,纷繁都附和的点了点头,抛去穿戴褴褛以外,易天辰还真有些贵族的气质。

“脸哥!你看!又是那小子!”一名眼尖的猎户发明了远处的易天辰,也看到了他身后背着的斗鹿,指着他对身边的麻子脸说道。

那片丛林被人们称为忌讳之森,如同其名,那边是片忌讳之地,凡是有私行深切者十有八九是出不来了,就算是超卓的猎手也不敢随便深切,这不但仅是因为丛林内到处可见的毒虫猛兽,还因为这片丛林里生活着一种能让人们提名便丧胆的凶兽――元兽。

小镇里的人对易天辰知之甚少,没有人晓得他出世后是如何见到第二天的太阳的,也没有人晓得他何故活到明天,乃至都没人晓得他是谁,来自何方!

“这穷小子运气竟如此之好,竟能抓到斗鹿,乃至连毛皮都没弄破,这回可发财了,发财了!”一名外来的贩子看易天辰穿戴褴褛,认准了他不识货,上前试图以低代价买入,但却遭到了易天辰的白眼,他并未理睬。

“哼!”易天辰一声冷哼,扛着斗鹿持续往前走去,斗鹿的代价他比谁都清楚,想捡便宜可没那么轻易。

灵痕,乃万物之灵根,能滋长出六合间最为纯洁的灵力,是一种发展在人类体内的变异肌体,它位于心脏右边,如同一道藐小的肉痕,称呼也是以而来。

“这小子如何老能抓到斗鹿?他不会把丛林里的斗鹿都圈养起来了吧?”人群中,一些熟谙易天辰的本地住民窃保私语起来。

与此同时,有一群人也从丛林里走了出来,这群人都是小镇里较为超卓的猎户,靠着在丛林边沿捕杀一些植物为生,此中天然就包含了代价不菲的斗鹿。

麻子脸一起怒骂着进了小镇,在易天辰住进丛林这一年多时候里,他们在丛林里捕获的猎物不知何因少了很多,此中最为贵重的斗鹿乃至都绝了踪迹,别说是见,就连粪便他们也都从未再发明过,就在他们思疑斗鹿是否都灭尽了时,易天辰却三天两端的能从丛林里背出斗鹿来。

“咦!这照你们所说,这小子抓了这么多斗鹿应当很敷裕才对,如何还穿成如许?”先前那位贩子不由多朝易天辰扫了几眼,朝身边的人扣问道。

灵痕大家皆有,就如同人生来就有眼、有鼻,有手有脚普通,但却并非人类独占,在一些强大的植物乃至是植物体内一样具有着灵痕。

“回丛林?!”贩子有些不解。

几人顺势往前看去,领头的麻子脸在看到是易天辰以后顿时就变了神采,怒骂道:“呸……真是见了鬼了,我们在丛林里蹲守了数日,一无所获,而这没有灵痕的废料抓斗鹿竟如此简朴,真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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