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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上卷(30)渺小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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畴昔有一名名叫冯梦龙的大文人,他说过一句话非常典范:“妻不如妾,妾不如婢,婢不如妓,妓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把男人的心机活动,那些跃跃欲试和心痒难耐,描述得淋漓尽致。

老王他娘走了,老王哭闹了一阵子,却也只能被迫接管没了娘的糊口,固然不适应,却只能被迫适应。

全部村里,现在和老江同一战线的,实在也就只剩下了老郑和老邹,或许老刘能算上半个,或许老刘也算不上,但老江不在乎,他已经将近放弃老郑的这条同一战线了。

可偷毕竟是偷,只如果偷了,就难以不被人发明。当时候老王还小,不懂世事,只记得某天早上他娘大吵大闹,在屋里砸锅砸铁,终究甩下一句话扬长而去。

老王不吃鱼,归根结底的关键还是在他爸。

信息的通信,从手札期间退化到短信期间再到电话期间以后,固然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但老江和老王的联络还是越来越少了,就连他的事情,也是老郑前几天说出来的。

要说从故乡去北都城,见已经成了“城里人”的老王,能带得最好的东西当然是畅旺村出产的村民们本身家晾晒的鱼干,这是最隧道,也是北都城里最罕见的东西。

去北都城找老王,实在对老江来讲并不是甚么难事。

老王他爹给人杀鱼,留下鱼内脏并不是为了换钱或是补助家用,而是他本身有着些许生吃内脏的小癖好,乃至于有些时候在杀鱼的过程中也吃。

想明白了这些,老江内心盘算主张,筹办解缆。他翻出了家里存着的现金,到邻居家里买了整整五斤晾晒好的鱼干,打好了包裹带在身上,简朴地清算了一下本身的随身衣物,拿起腿就出了家门,往北京的方向迈开了步子。

他爸虽是畅旺村人,但不捕鱼,而杀鱼。照理说畅旺村里都是渔民,谁家也不缺个杀鱼地,但题目就在于老王他爸杀鱼,要比统统人杀得都好,而杀鱼又是一件辛苦且腥味极重的活计,如果赶上了谁家想要大量制作鱼干,那杀一天鱼留下来的腥气,一个礼拜都散不掉。

这么想着,老江心中盘算了主张,筹办这几天就解缆去北京,去找老王去。

正因为杀鱼是一件费事事,而老王他爸杀的鱼比村里统统人杀得又快又好,以是老王他爸便成了畅旺村这个渔村里独一一个杀鱼的。常日里杀完了鱼,老王他爸不但能收到人为,村人们也同意他本身留下一些鱼的内脏来吃。

以是,此次出门,并且是出远门,老江谁都没有奉告,乃至连老村长也没有知会一声,他只是单独出了家门,带着家里堆栈中阿谁已经盖上了很多层灰尘的厚严峻铁锁,把本身家的大门谨慎地给锁了起来。

想到这里,老江内心便有了但愿,总感觉此时的老王必定是能帮得上本身的人。

实在,到了这时候的老江,仍像无头苍蝇似地到处“乱窜”,想尽体例只是为了儿子小江未能完成的夙愿,而实际上,他连同一个完整的体例、计划都没有。

多少年来别家人都是如此,但老江想起来老王的时候,仔细心细想过以后却发明,仿佛畅旺村的人也没有受多少老王的照顾啊?

那日一个村人带来的鱼里,有一条椭圆形的、白肚皮的、肚皮上还长着尖刺的鱼,老王杀鱼的时候没忍住,本身没认出来那是甚么鱼,便抓起各种内脏一样尝了一点,成果没过一天的工夫,就咽了气。

老王他爸的事情是杀鱼,整天和腥气混在一起,不知是受了鱼的影响还是受了腥气的影响,本身也开端偷腥,并且仿佛上了瘾。

看着锁上家门的大铁锁,老江没出处地叹了口气。

老王能够不吃,老王的老婆后代能够吃,毕竟是故乡的东西,尝个新奇。

可就是这个吃,要了他的命。

但找了老王以后,恳求人家做甚么?老江内心并没有仔细心细地想过。

当然,老王他爹并非偷不着,而不但是偷着了,且常常偷。

实在如何去北京这件事,固然老江至今仍未去过北京,但毕竟是找人探听,本身再尝试,就终究能处理的事情,不过就是费点工夫与时候,必定不成题目。

心头想着老王的这些事,老江本身嘀咕了半天,终究却用一个非常简朴卤莽的逻辑压服了本身给老王带鱼干去:

娘走了,爹也走了,老王还是吃鱼,还是渐渐长大过日子,可这时候他并不晓得娘是为的甚么分开这个家一去不回,也不清楚村里人碎碎叨叨地说着的“偷腥”是甚么意义。

即使本身没有打算,可本身有目标啊,到时候老王也会帮本身出招儿的吧?

他若不去,心底的那股子劲儿也就完整泯没了。

在北都城事情,做的是消息网站的主管之类的事情,仿佛还是甚么总编?

放得久了的干系和友情,实在无异于被风干的石头。石头经历了光阴微风沙的打磨,表皮上掉了一层又一层,固然看起啦还是本来那块石头,可摸起来的时候却已经全然不一样了。

“老王你个孙子,你迟早死在偷上!”

但在如何去北京,以及去了北京见到老王以后到底该给人家带点甚么这两件事上,老江内心犯了嘀咕。

老王,老郑对老江提过一次的那小我,是老江的同亲,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

可这类被迫适应的日子也没过量久,老王他爹就死了。

总编?总归是能说得上话、有点权力的人了吧?

但见到老王,给老王带甚么东西表表本身的情意、拉近一下同亲之交谊、再表达一下本身的意义,带甚么东西能同时表达出这三点,就让老江犯了愁苦。

遵循端方,或者说村里这些年来商定俗成的东西,能从“村里人”混成“城里人”的人,按例是要对本身的故乡、亲戚们有着些许照顾的。

厥后老王才晓得,那条鱼的名字是河豚。

按理说作为一个在渔村里长大的孩子,就算是长年累月地吃鱼和鱼内脏,老王也不该讨厌吃鱼。鱼腥归腥,终归有它的好,但人如果腥了,就好不了。

此一去,或许千难万险,或许无功而返,却都是老江必必要去的。

老王不吃鱼,可他的老婆后代不必然不吃啊?

只不过,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三十年畴昔,老江还是畅旺村的渔民,老郑已经成了能在一艘远洋轮船上说得上话的老海员,而老王已经是在北京混得风生水起的“城里人”了。

退一步说,莫非老江开口恳求,老王就必然会应下来么?

乃至说,老王这些年来就连村庄都很少回了,更不消说和村里人产生甚么联络。

但是想到这一茬的时候,老江也同时想了起来,那就是老王实在是不吃鱼的。

直到他再长大了一点,书读得再多了一点,明白了这些个意义以后,今后不吃鱼。

比及老江想明白筹办好且向着北京解缆的这一天,也是老郑带着老邹和老刘前去船业公司的日子。

但老江不筹办想这些,即使他晓得本身只要着一股信心,只带着内心的一股劲儿想要去找老王,即使是心中连一个完整的打算实在都没有,但他信赖,仰仗着同为畅旺村村民的干系,仰仗着小时候一起玩到大的干系,老王必然会帮忙本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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