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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话当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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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说是命好,倒不如说这秦老板心善,不忍看到四城里,起码他那地界有那么多无家可归的娃娃在街上流浪。听人说,他另有间茶社,早些年也是那吃喝无忧无乐的八旗后辈,都城四城里见到了这位都得喊声秦二爷,但为了实业救国能开这个厂,那茶社兼地盘,也算是半卖半送给了人家,

王一没有说前面,但听着的人都已经晓得了成果。

“厂子被收走了,我们又成了流浪街头的乞儿,可手里捧着一元钱的乞儿,那就是一堆肉!谁见了都想咬一口!有丐帮盯上了我们,要抢走我们手里的钱,我们不想给,以是就打了一架。那一架没甚么好说的,就是一群野狗跟一群小狗在抢食,抢到最后,有人跑了,有人死了,有人跟在他们那边,以是最后我带一个跟着我的弟弟,揣着兜里的两元钱也跑了,就在四城里流浪。

也就是那会啊,我吃着吃着感觉本身力质变大了点,个子长高了点,厥后我才晓得,我不知不感觉了炁,但那会我那里懂这些。我当时候还胡想着,多存点钱,再长大点,去私塾买两本书,教这帮喊我哥哥的弟弟们读誊写字呢,然后尽力活着,活到世道承平了,日子就会好过起来。可如许的糊口啊,我过了还不到一个月,我的胡想就支离破裂了!”

那一天,是我第一次喝上了热汤,吃上了馒头,洗了个澡,还因为懂那么点字,被这位秦二爷选为那帮娃娃的头,算是个孩子王,一个月,给我1元钱诶,你们晓得当时一斤猪肉多少钱吗?”

“有,他们当然有管,因为也就是那会,我才晓得这都城里啊,另有一个叫做‘收尸人’的行当,连下九流都算不上,混十流的也看不起。”

明太祖朱元璋曾有一句话,说我本淮右布衣,天下于我何加焉?

“那会啊,一石大米(80公斤)约6.25元,一斤猪肉才两毛八。那秦二爷对我们这帮娃娃很照顾,在厂里吃,在厂里住,衣服缝补缀补无所谓。我那会领了钱,就去整了两斤猪肉,一点猪下水,花了我五毛钱,让厂里的掌勺徒弟受累,给我们这帮娃娃整了一桌,那是我第一次真正吃到香喷喷的肉,红烧肉!

“阿谁时候都城已经是十月了,北方凉的早,我跟我阿谁弟弟已经快半个月没吃到甚么东西了,两小我就这么依偎伸直在街头,当着一个收尸人的面。我年纪大点,得了炁,饿的更狠,就在我实在扛不住,筹办睡着的时候,我阿谁弟弟看了我一眼,我到现在都记得他看我阿谁眼神,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他说,‘哥,你等一下啊,我给你讨块肉骨头来。’

“民国元年元月,时势动乱。中山先生于应天电告天下,改国号,宣布临时当局建立,史称中华民国。

伴跟着那段最后的回想,王一也向这帮同龄人报告本身从一个乱世承平人在这乱世不如犬的世道中,那一点点窜改的心态。

因为他太清楚那会是如何管的了。

放动手中酒碗,王一看着面前这些衣食无忧的同龄人,笑着反问。

“厥后的故事,我想你们都体味了,鬼手王在都城那边捡到了我,我不晓得他是如何看中我的,但他把我捡了,我活了下来。以是就随了他的姓,至于前面这个一,就是让我不时候刻记着,我这条命,是我没有任何血缘干系的弟弟,用他那一身骨头肉换来的肉骨头才活下来的!”

他坐在那边,看着这片黑夜,那平平,毫无颠簸的面孔,就仿佛刚才这个故事中人不是本身一样。

“不对啊,每天都有人死的话,再如何说也是都城,总得···总得有人管管吧,那会阿谁大总统刚上位,总得重视下形象不是?”

陆光达,张之维他们就如许悄悄的听着,连着在远处一向重视这边意向的老一辈也是如此。

“秦二爷的厂子,他辛苦运营十余年的厂子,就被阿谁逼着国父辞职,本身下台的临时大总统的部下翅膀,用轻飘飘的一张纸,几十杆枪就给拿走了。然后再给这个秦二爷丢上那么一袋银元,大抵也就一百块吧,然后就这么把他给赶出去,把他从阿谁属于他的厂子里赶出去了!连着我们这些娃娃一起。

人这平生,对将来的等候是有阶段性窜改的。

以是他们答复不出来,王一也晓得他们答复不出来,他只是笑了笑。

对于那段间隔本身不远的事也从本身长辈口里说过,不过就是那位临时大总统盗取胜利果实,以手腕逼迫宣统帝退位,再用手腕在都城里安插翅膀,解除异己,将都城打形成本身的大本营,并逼迫国父辞去临时大总统职位,让本身下台。

他们很想说甚么,但却发觉他们没有任何一个态度能够说在这个故事中,遭难人和收尸人做错了,哪怕是那些晓得孩子尸体味被如何措置的磨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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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又去那些家里娃娃早夭却没钱下葬的人家家里,当着娃娃父母的面,对放在地上的娃娃指指导点,跟父母还价还价,最后用五分钱收走了娃娃的尸体···”

这个用本身几代家业,想为这个国度尽一份力的秦二爷,就这么失魂落魄的走在街头,如同丧家犬。可他在当时还给我们这帮娃娃每小我结了第二个月的人为,呵,他是一个好人,可这世道却不让好人活下去。”

而在收尸人劈面,七岁的王一就这么依偎在墙角,麻痹吃着本身阿谁毫无血缘干系的弟弟,仅仅熟谙一年不到的弟弟,用本身一身的骨头肉给他换来那块腿骨肉。

收尸人,这个行业顾名思义,就是给那些客死他乡的异村夫,街上无人认领的尸身,收殓,送去义庄或者是乱葬岗集合措置的,当然,也有拿尸身到鬼市上发卖,或者干些其他见不得人的活动。

“阿谁时候我真的很惊骇,我惊骇我跟我身边的这个弟弟会变成案板上的一块肉。不对,我当时候哪另有肉啊,都瘦的快脱相了,只能当骨头卖。”

他王一之前只能体味其意,不能体味其神,因为他向来就没有体验过,也没有身在此中。感同身受这词,听着逼真,可真能感同身受吗?很难的。

王一不是朱元璋如许的雄主,但他刚来到这个乱世的时候,他最开端的设法很简朴,活下去,想方设法的活下去。

阿谁时候我的设法很简朴,就是活下来,有那么一口饭,一个勉强能遮风挡雨的处所给我住,就够了,真没啥别的要求。幸亏我命还算好,当时有个姓秦的老板变卖了家业,开了一个厂,厂里正在招一些无能琐粗活的娃娃,我去赌了一把,很顺利就被招了出来。

不过这句话到底是不是明太祖说的已经不首要了,只是通过史乘去看朱元璋的前半生,就会发明这句话用的很贴切。

“他们前面推着独轮车,车上摆着杀猪刀,案板,秤杆和秤砣,前面拉着驴车,就如许在那些流民饿死的巷子,或者是刚死人却又没钱安设的那些人家那边逛着。对着那些死在他们面前的流民,就蹲下来挑遴选拣,好的扔到独轮车上,坏的丢前面的驴车里。

而那会在都城的街头,民气惶惑,没有人在乎一个横遭变故,流浪街头的七岁稚儿。那是我第一次体味当一个乞儿,当一个乞丐的滋味,你要跟野狗野猫抢食,你要学会跟路过的大爷乞讨,你要学会护住本技艺里的这点残羹剩饭,你要学会连睡觉都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才气活下来!

王一自嘲的笑了笑,可他那笑声现在在听故事的人耳里,倒是那么的震耳欲聋。

可父辈口中,史乘上这简简朴单的一句话背后,是多少人的家破人亡,流浪失所,死于非命!

可在那会啊,这个行业另有一层别的色采。

王一说到这里就没说了,但世人那里还不晓得产生了甚么,他们根基上都是宣统年前后出世的,陆光达更早点,是光绪末年出世。

时候一点点的走,日子一每天的过,都城里大变王旗,我跟这个跟在我身边的弟弟,再如何省吃俭用,钱还是花光了。我们就只能乞讨,越乞讨,越吃不饱,因为我得了炁。而那会都城四城的大街冷巷,每天都有饿死的流民,只是流民再如何死,都跟那些高门大户无关就是了。”

王一的声音不算大,但在坐都是修行中人,耳聪目明之辈,更是这个乱世中人,王一说的这些,他们看到过,乃至已经开端风俗。

面无神采的收尸人在案板上挥动着剁骨刀,一点点分拆着要明天要卖出去的骨头,肉块,然后把没人要的头骨扔到一边。

不知不觉间,夜已深,王一中间的酒坛也被他喝完了,这是他第一次喝了这么多酒。

“关于我的故事讲完了,现在的我也算修行有成,彻夜我与张师兄这场比武也会让我在异人界立名立万,你们说,我接下来的筹算,会是甚么呢?”

但此时,一样听着王一报告旧事,扎根在都城的异人流派机云社弟子廖天林神采却变了,连着在远处听着这统统的机云社社长也跟着叹了口气。

不懂人间痛苦的李慕玄提出了疑问,也是世人的疑问,这也是公道的思疑。

王一最后的一段话,把在场听着王一报告过往的同龄人都给问住了,因为内里即便是张之维,自小也是被张静清抱上龙虎山,在龙虎山长大,衣食住穿,能够会苦点,但绝对不会少了他的。

然后他就勉强站起来,颤颤巍巍走到阿谁正在案板剁骨头的收尸人面前,趴在案板上,说‘爷,给我哥扔块肉骨头吧,不要两脚羊的,我这身骨头肉就给您了,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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