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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4.妻乃敌军之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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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牧看了他一眼,抛弃了手中染血的麻布出门去打水,“别乱动,我去打水帮你清理伤口。”

厥后不消说,他们5、六万人的军队硬是被三万人追着打。

李牧躺在床上,呼吸绵长不便,没有行动。

如果没有仲修远,这场打了十多年之久的仗早在十年前就已经胜了。而这仗,他是已经不想再打了……

挣扎着复苏过来后,仲修远立即就发明了身边躺着的人,多年来养成的鉴戒心让他刹时满身肌肉紧绷杀意迸发,但在看清楚躺在本身身边睡着的人的脸后,他呼吸一滞,心跳立即乱了节拍。

一夜浅眠。

靠近后,仲修远身上那没法掩蔽的凛冽气势便更加的清楚起来,如许的他即便是一动不动穿戴一身女式的大红喜袍也毫不娘气,明眼人不管如何看也不会把他当作个女人。

仲修远是感觉他真的不会对他做甚么?

第二次见到仲修远的时候,是他带着十万大兵兵临城下的时候,当时候的他一身戎装一匹白马,势在必得,气势如虹。

李牧心中有所迷惑,面上却并未表示出来。他打了水返来筹办帮仲修远清理伤口时,才发明人已经晕了畴昔。

“你如何了?”李牧假装才发明他的非常,他在仲修远的谛视下走到了床边,然后揣着明白装胡涂用心摸索着伸手推了推他,“你……是不是有甚么处所不舒畅?”

贴满了大红囍字的新房,提早几天就拆下来洗过的已经泛白的床幔,摆满了花生野果便宜喜糖的桌子,大红的喜袍,四目相对的两人。

因为这两件事情,他记着了仲修远那张脸,但也仅此罢了。分开了虎帐中,仲修远与他不过就是个陌生人。

实在本来那一场仗他们是不该该输的那么惨的,当时他们人数是对方的两倍,就算是硬拼也不至于输得太惨,但是仲修远硬是仰仗着三万多的兵力,把他们将近5、六万人打折了一半。

不过他现在倒是有些猎奇,张舒兰到底是如何把仲修远给弄到这里来的?

仲修远昂首看向本身受伤的腿,伤口已经被包扎过,包扎的手腕有些粗陋,帮他包扎伤口的人该是不常常帮人包扎。

见惯了尸身残骸,在间隔了一个多月后的现在,熟谙而又陌生的状况让他精力为之一振。

当初他们先头军队埋伏在前面林间,大将军却领着一众智囊在背面三里开外,探子到前面探了路再回将军那儿报信,然后再给他们发信号,来回最快都得一炷香时候。

张舒兰不过是一介村妇,年纪也不小了,固然有些虚荣有些凶暴,但是凭她一个妇道人家是绝对何如不了仲修远的。

瞬息后,杀意散在冰冷砭骨的白雾中。

发觉到李牧的行动,床上的人有了动静,仲修远试图坐起家来,他用尽尽力不甘地撑着身材挪动,可脑袋才抬起一点便又有力地倒了下去。

或者,他信他?

深山里的白霜从破陋的屋子四周透出去,让屋子中的温度非常的低,微小的晨光也一同偷溜出去,照亮了屋子。

两人盖的是同一条被子,被子下两人几近肩靠着肩手臂挨动手臂,就连呼吸都在床幔中互换,变得恍惚,变得暧/昧。

仲修远作为一国大将,他应当是个暴戾且防备心非常强的人才对,如许的人在陌生的环境下会因为别人的一句话就放松警戒吗?

“你受伤了?”靠近床边以后,李牧灵敏的发明仲修远身上带着一股淡淡的血腥味。

床上,仲修远尝试着动了脱手指,他大抵是中了甚么毒,这会儿浑身都软趴趴的毫有力量,就连说话都说不出来,只能任由李牧玩弄。

他第一次见到仲修远的时候,是在四年前的一次埋伏作战中。

李牧解开了伤口上的麻布,看着那狰狞可怖的伤口,他眼中有镇静的光芒一闪而过。

先头军队的人遭到进犯发明被埋伏,队长带着他们突围而出的时候,本来应当上前援助的大将军雄师队却已经退到了四里开外去了。

李牧把秤杆上的喜帕往中间放去,他借着这行动收起了眼中的惊奇,然后仿若没事人般走到一旁桌前放下了秤杆。

他那里来的自傲?

发觉到这一点,仲修远本来另有些严峻防备的心放松下来,他无声地躺回了床上,然后侧过甚去看向身边的男人。

那一次的行动是仲修远用心流露了本身的行迹,以本身作为钓饵,用心勾引他们被骗的作战。

躺在床上的仲修远,本来满眼的防备与杀气在看清楚李牧的那张脸后,黑眸中却有惊奇闪现出。

昏黄的晨光下,仲修远侧过甚去时只能瞥见身边的人的半张侧脸,麦色的皮肤,鼻梁高高挺挺,嘴唇色淡而薄,一如当年的模样,仿佛光阴自那以后便固结。

在虎帐当中呆了五年的李牧对血腥味非常熟谙,几近才靠近,李牧就嗅了出来,他顺着血腥味找去,很快就在仲修远的腿上找到了伤口。

李牧站在床边想了一会,终究还是拧了布帮他清理了伤口。

次日凌晨,身边的人才一有行动,李牧便复苏了过来。

可现在这战况仲修远为甚么不在袁国,却在离战线有将近一两个月路程的大宁?

床上的仲修远没有收起眼中的惊奇,他的视野一向追跟着李牧挪动,像是在确认李牧就是李牧,眼神惊奇而庞大。

放好了秤杆的李牧转头的刹时捕获到他眼中的惊奇,心中微惊,却未表示在脸上。

他认出仲修远那是因为仲修远是敌国大将,而他不过是袁国几十万大兵中的一员,仲修远不该该熟谙他才对。

仲修远是被痛醒的,凌晨的白霜冰冷砭骨,让他本就疼痛的伤口更是疼痛不已。

仲修远长年在疆场上拼搏,身材苗条的他肌肉均匀紧实而有力,双/腿颀长笔挺,但因为长年不见阳光的启事非常白净。

他交战十年,无往不堪,平生从何尝过败绩,可恰好唯独面对此人时,却老是败绩连连。

拿了村里头各家各户筹出来的钱说是给他说亲,成果却给他弄了个男人返来,这倒张舒兰能做得出来的事情。

惊奇?仲修远他惊奇甚么?

军队的人发明了仲修远的行迹,以是大将军亲身带队埋伏在了一片林地间,筹办迂回包抄擒贼先擒王。去时统统人都壮志大志,成果却被反迂回包抄打了个屁滚尿流。

几年的虎帐糊口,让他最是熟谙措置应对各种百般的伤口。

当时李牧他们大队是那一次行动的先头兵,打起来的时候他远远地看过他一眼。

熟谙的非常情素在胸腔涌动,让仲修远有些狼狈的同时,又不由的生出几分想要逃窜的心机。

仲修远惊奇地看着李牧,想了想后,他竟然真的乖乖听话地放松了身材躺在那边一动不动,唯有两只乌黑的眼睛一向追跟着李牧挪动。

伤口已经措置过了,用粗陋的麻布包扎着,包扎得非常粗陋。血从伤口排泄来染红了麻布,包扎已经有段时候了,伤口是愈合又裂开,干枯和新奇的血都有。

大红的混乱的喜袍,笔挺的白净的长/腿,俊美的衣衫半/果的男人。这本来应当是赏心好看标一幕,却因为仲修远的大/腿上有一条几近快划过整条大/腿的伤口,而显得有些狰狞可骇。

“你要起来吃点东西吗?”李牧假装并未发明床上之人的非常,也没发明他的身份。

床不大,两个成年的男人并排躺在上面,身材上免不了有些打仗。

见他这副模样,面无神采的李牧心中越加迷惑起来。

李牧微微瞪着眼看着面前床上躺着的人,血液滞留满身发寒的他嘴角抿起一抹冰冷的幅度,此人不该该在这里,他实在想不通为甚么现在会是这个状况?

仲修远如许的人,能够说是让他们全部大宁虎帐的人都影象犹新,没一个能等闲忘得掉的。

李牧把水放在一旁,他站在床边打量着神采惨白晕了畴昔,毫无抵挡之力的仲修远。

他之前见过仲修远,那是他还在虎帐的时候,一共见过两次,两次都影象犹新。

那一次,他们大队统统人退了几十里,丢了一座城池。

李牧在床边站了一会儿,他本来揣摩着找个剪刀,但在屋子中望了一圈也没看到个刀后,他干脆弯下腰去直接拽着仲修远的裤腿用力撕扯,‘撕啦’一声后,大红的喜袍裤子被扯开。

那样的环境下,士气早已经在大将军命令逃脱的时候就崩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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