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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一十一章 找火精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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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嫣昔低头一看,只见身材上面是尖削的树枝做成的尖刀阵,她的身材悬在半空,间隔树尖也不过几寸罢了。

还是一样的密林,一样的不见天日,除了空中上被砍刀砍断的树茎显现出哈鲁达不久前才颠末这里外,这处密林和别的密林没有一点分歧。

“也谈不上体味!只是火精蛙一身都是剧毒,沾之即死,全部爪哇岛的人都晓得。它还不但仅是有毒,火精蛙的头上还长着两枚象牛角似的犄角,被它顶上后必死无疑!以是它非常地驰名!”

他把背上驮着的一个大包取下来放在地上,放开来,只见内里有三双丰富的长统靴,另有几件皮衣,上面的斑纹显现出这能够是森蚺的皮。

曹嫣昔:“你的脚好了吗?”

入夜的时候,哈鲁达摸到一棵大树下,他摸了摸树皮上的一处刀刻的印迹,脸上的神采有些庞大:“这是我留下的印痕!这棵树当年可没有这么细弱!”

“等等!”哈鲁达拦住曹嫣昔:“如许不可,会把蚂蟥的嘴留在皮肤上面,过几个时候就会毒发,底子走不了路!”说着他四周看了看,只见在远处的一株大树下有一种阔叶的草。

曹嫣昔点点头:“感谢你!”她现在晓得哈鲁达不管如何样都会同本身一道前去找火精蛙,以是干脆不再多说甚么。

哈鲁达走了畴昔,捡草茎上枯黄的草叶捡了几片,拿过来,卷成象烟卷一样的细条,然后从怀里拿出火折子,扑灭这些“烟卷”。

哈鲁达先升了一堆火,然后把带不足温的灰烬放开来,铺上所穿的衣衫,便躺了下去,曹嫣昔和顺庆挨着他躺下,身材上面是干爽而温馨软绵绵的灰堆,非常好睡。

“呵呵!我们爪哇国的王子成年礼便是横穿这片丛林,以是你说我对丛林熟谙不熟谙?”

“快!”哈鲁达笑:“没有想到毛曹医官,一介女流之辈,走起路来还这么短长!遵循这个速率走下去,最多五天就能达到岩浆河!火精蛙这类生物就糊口在岩浆河四周的山石上!”

曹嫣昔走归去,只见顺庆没有穿那双长筒皮靴,他仍然穿戴一双暴露脚背的拖鞋,现在他的脚背上爬着数只黑乎乎,圆滚滚的有曹嫣昔手指头粗细的肉虫子,每条肉虫子的内部还在不断地爬动,能够瞥见鲜红的血液从口器吸出去后,在蚂蟥体内转了个圈。

曹嫣昔发明哈鲁达的从林糊口经历非常丰富,他没有拿司南走在前面。

曹嫣昔把司南递给他:“用这个吧!”

“看来火精蛙很短长嘛!不晓得哈鲁达王子有没有见过它?”

哈鲁达一脚把吸饱了血的蚂蟥踩成了肉泥,然后又去弄下一只,直到把顺庆腿上的蚂蟥都弄洁净。

正在吸血的蚂蟥俄然身材一缩,缓慢地缩回了口器,从顺庆的腿上掉落下来。

曹嫣昔回过甚去,只见顺庆抱着肩膀在原地不住地跳动,他大声地叫唤着:“蚂蟥!蚂蟥!徒弟,你快帮我看看!”

这里的湿度极大,树林里一年里有一半的时候都泡在水里,树木高大细弱,很多大树需求几小我合抱才气围拢来,仰开端来,难以瞥见蓝天,只要无边无边的绿色的树冠,每一株树都能够覆盖周遭数百平方米的范围。

“没有!”哈鲁达摇点头:“火精蛙如许的猎物,父王只准予大一些的王子们去捕获,象我这个年纪,应当是没有机遇了。”

“没事了!”顺庆在地上跳了两下,看来好象是全好了!两人在树劣等着哈鲁达,过了一会儿,他还没有返来。

上树后曹嫣昔就明白了为甚么要在树上过夜,因为树枝上积着很多的枯叶竟然比空中要干爽很多。

曹嫣昔回身便想往密林里走,“慢着!”哈鲁达大声叫住曹嫣昔。

“他往阿谁方向去的!”顺庆朝着左手侧的一片林子指了一指!“我们去看看?”

第二天一早,曹嫣昔醒过来,她坐起家来,奇特,身边一小我也没有。她拉了拉腰间的绳索,顺庆的声音从树下传来。

哈鲁达拿着一把在砍刀在火线开路,曹嫣昔和顺庆紧紧地跟在他的身后。

“哦!哈鲁达王子对火精蛙很体味?”

曹嫣昔很快地进入了梦境。

“王子殿下,你如何会对丛林这么熟谙?”

顺着顺庆手指的方向,曹嫣昔看见面前的草倒了一大遍,她朝着草倒伏的处所走畴昔,走了没几步,脚下俄然一空,身材一下子失重往下坠落。

三人持续前行。

四周的树叶上缀满晶莹的水珠,顺庆张嘴便想去接那些水珠,哈鲁达伸手拦住他:“这些水不能喝,它们接收丛林间各种气味,喝了今后,轻则腹泻,重则丧命!”

“跟上来!”哈鲁达一改平常嘻皮笑容的模样,看起来象变了小我似的,非常严厉。

“王子说这四周有一棵面包树,他去给我们采面包树的果子去了!”顺庆握紧手里的钢刀,哈鲁达临走前让他庇护曹嫣昔。

“嗷!”一声吼怒从密林深处传来,让民气惊胆战!

“王子殿下往阿谁方向去了?”曹嫣昔有些担忧,固然说哈鲁达比本身两人更熟谙这个密林,但是他明天也说过,能不能通过这个密林一半是靠对林子的熟谙程度,另一半倒是靠运气。

第二天醒来的进候,哈鲁达竟然不在树上。曹嫣昔滑下树去,她昂首望了望刚才所呆的那棵大树,在内心赞叹了一声,这树真大啊,起码得要四五小我才气围起来。

“睡吧!”哈鲁达的脸在火光下看来,显得非常严厉,完整没有常日子的不羁狂放的神采:“在雨林里的每一天都会有新的环境产生,能不能走出这雨林,一半是靠本领,另一半倒是靠运气!”

连续又在林里呆了两天,夜晚都睡在树上。或许是因为哈鲁达带的路极好的原因,一起走来,并未碰到特别短长的野兽。

曹嫣昔想想也是,她又在大树下坐了下来。

曹嫣昔顾不得恶心,拿起匕首便想去剜那些蚂蟥。

一股浓烟从这些“烟卷”上冒了出来,哈鲁达深深地吸了一口烟卷上冒出来的白烟,然后“噗”一口喷到顺庆的腿上。

“好!”哈鲁达说:“走到圣山要穿过面前这片丛林,约莫要走上三五天,如果你感觉不能走,就明白地说出来!我们送你归去!”

“不,我能走!”顺庆不肯回到哈鲁达的宫里去等着曹嫣昔,他感觉那样做的话,会很没有面子。

顺庆的腿上留下几个黑乎乎的血洞穴,曹嫣昔给他上了些金创药,又拿出一张洁净的纱布给他把腿包好!这下顺庆不等哈鲁达说甚么,便吃紧地套上了皮靴。

“能!”顺庆试着蹦跳了两下,发明完整不影响行走。

曹嫣昔再也不想等下去,她把承担清算好,背在身上,收回长索,便和顺庆往哈鲁达分开的方向走去。

“徒弟,你醒了?哈鲁达王子说您明天辛苦了,以是想让你多睡一会儿,我想唤醒他,但是他分歧意!”

曹嫣昔探出头去,只见顺庆和哈鲁达都在树下,两人清算好了行囊,正在吃干粮。

曹嫣昔点点头,她想起宿世看过的关于原始丛林的电视,眼下的这个丛林才是真正的原始丛林,比贝爷呆过的处所更加原始。

“能走吗?”

顺庆吓了一跳,从速缩回了手,拿出腰间的水壶来喝了两口。

靠运气这个事情如何说得清楚?没准明天哈鲁达的运气不好呢?

幸亏两人之间拴着长绳,曹嫣昔的身材的本来不重,又走得谨慎,以是当曹嫣昔在半空的时候,顺庆已经拉住了中间的一株大树干,腰间的长索猛地绷紧,延缓了曹嫣昔的下坠。

怕顺庆搞不清状况,如果俄然把绳索松开,曹嫣昔大声地叫了起来:“顺庆,别放松,上面有圈套!圈套内里插着尖刀!你千万别动,你一动我就会摔下去!会被插出千百个洞穴。”

曹嫣昔心中一凛,从承担里把那把小匕首拿了出来,握在手里,跟在哈鲁达的身后往密林深处走去。

第三天的早晨,仍然宿在树上。

哈鲁达在树上找了些干一些的叶子和苔藓堆在一起,生起一堆火来,火光遣散了酷寒,却不能遣散民气里的惊骇。

“好!”三人以哈鲁达为头领走进了密林。

有象人一样哇哇大哭的声音,另有汪汪地象狗吠一样的声音,此起彼伏。

“感谢!”哈鲁达没有接曹嫣昔的司南:“我风俗信赖本身的手和脑袋!这个东西我用不风俗!”

“上来!”他从树枝上垂下长绳,说:“我们明天早晨得在树上过夜!”

走了一会儿,俄然从身后传来一声尖叫。

曹嫣昔把长索拴在腰间,哈鲁达把她吊上了树,接着便是顺庆。

但是从太阳东升一向比及日头升到正中,哈鲁达还没有返来,如许的环境除了碰到不测几近没有别的的启事。

他缓慢地又在树上砍了几处凹痕,然背工脚并用缓慢地爬上了树去。

她很快地穿上皮衣,套上长统靴:“走吧!”

哈鲁达往火里加了最后一根柴,他拿出绳索把三小我拴在一起,然后又把绳索的另一端系在大树的枝桠上:“如许的话半夜就不会掉下树去了!”

夜里的雨林里,充满了奇特的声音。

往前又走了一会儿,顺庆俄然低呼一声:“徒弟,你看!”

“下次记得定时唤醒我!”曹嫣昔从树上滑下来,她拿起一块干粮放进嘴里,问:“按我们明天的速率,约莫另有几天赋气达到圣山?”

即便有那么一两只闯进了三人的进犯范围,也会被哈鲁达赶走,以是这一起非常顺利。

她头一转,问顺庆:“哈鲁达王子去那边了?”

三人一边低声说着话,一边持续前行。

哈鲁达从怀里拿出些干粮来,与曹嫣昔和顺庆分而食之。

他时不时地摸摸大树的树干,用树干上发展的青苔的方位来判定本身进步的方向。

曹嫣昔和顺庆也在北方的密林里呆过,但是没有想到爪哇岛上的密林却和两人所呆过的任合一片树林都不不异。

“换上!”哈鲁达言简意赅!看曹嫣昔和顺庆利诱不解的眼神,他说:“丛林里有很多毒蛇,另有蚂蟥,以是如果你们不穿这身行头,直接进丛林里便是死路一条!”

“但是王子殿下说让我们在这里等着他呢!这个林子这么大,如果他回过来再找我们,只怕就会找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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