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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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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夸没有甚么人和事是值得我沉沦的,毕竟,我但是来自三界大家闻风丧胆的阎罗天国啊。存亡,早就司空见惯了。

“骨精灵,你最想要的是甚么?”这个题目,我曾无数次地问过本身。因为早早晓得了宿命的必定,即便内心的某个设法蠢蠢欲动着,我也总会挑选视而不见。

他的手掌悄悄扫过我的额头,带着温热暖意。说实话,在三月东风的打扫下,冷热是最适中的。我并不需求这暖意,但是,却还是对这熟谙的温度恋恋不忘。

一年前,我和剑侠客行至其间,这里莫说和天下最富庶的长安比拟较如何了,就是比之以往去过的任何一处,都要差些。

又一个三月来了,轻风盈面。是桃花盛开的季候,桃之夭夭,粉色堆叠在视野里的每一寸角落。

我天然也不例外。我喜好此岸花,我喜好它那种开到极至的凄婉之美,每一次都那样尽力当真,大有凤凰涅槃重又返来的气势。偶然感受明显已经走到了退无可退的地步,骨子里倒是一股不伏输的劲。

我的影象是定格的,当时并不熟谙或人。粉色的花雨飘飘洒洒,无尽的桃花粉色勾画出我至今都难以健忘的一幕。

不过,我想,那些故交也必然在这世上的某一个角落里,如我和或人一样,尽力地活着更加地出色。哪怕不晓得此生此世会不会是最后的平生一世。

一个红色头发的少年,他身影苗条,剑在他的手中不竭挥动,比天上最瑰丽的彩霞还要明艳几分。

面前如烈火般的红衣,耳入耳得的那句“六合为台,舞亦清闲”,清楚是地府中的那痴情女子。

红袖和安歌必然来过这里吧。

他高高跃起,双脚蹬在了一株桃树上,借力在空中一个翻转,只一个眨眼的工夫,剑侠客已经稳稳地站在了地上。

思路已然飘远的我,只在一片朦昏黄胧,总也看不清楚的淡粉色中看到一个极其熟谙的身影,那身影握着剑,誓要卷起一池春水。

这倒是并不首要。首要的是,谁都不肯意和眼下的此生此世做一个彻完整底,干干脆脆的了断。皆因他们惦记取某小我,某件事。

此人真是身兼数职,还要忙里偷闲,抽时候来和我们打号召,我都有点怜悯他了:“老板,实在你用不着的,我们来了这么多回,早就熟谙了。”

但缘分的消逝与产生,向来都是猝不及防地呈现。这小山村总有着一种浓烈的味道,让我非常熟谙记念,我想,那就是家的温馨吧。

剑侠客却对对方的美意来者不拒,随便抓了一把碟子里的瓜子,就嗑了起来:“老板,你家的戏台子搭好了没?要没有,我们能够帮手。”

那戏台上咿咿呀呀的声音时远时近,时高时低,我的头更是不竭地在反复着同一个行动—小鸡啄米。

我们本无生命,是得了炎黄二帝的精魄才得以出世在这三界当中。这一世的元神应当能够勉强走过很多年事。

老板穿戴一袭大红色的长裙,那夺人眼眶的红色可与此岸花争个凹凸了,其上零散装点着一些流苏绦穗。这是美的,我承认。

只要阿谁等了数年的女子—红袖,一度让我心头苦涩,现在,她也获得了本身一向以来想要的,固然颇费了些周折。

不过,人间本来也无绝对的存亡。但是,很多人却不晓得这一究竟,或许是在装疯卖傻,也或许是真的在喝下孟婆汤的时候就健忘了前尘旧事。

“你啊!”剑侠客翻了个白眼,用手指头戳在了我的额头上,愠怒着道:“那我再舞一遍,你记取看啊。”

直到一句“六合为台,舞亦清闲”乍响在我耳畔。我猛地站起家子来,只问了身侧一脸惊奇的剑侠客一句话:“老板为甚么要男扮女装?”

这里是大唐境内一处非常掉队的小村庄,我乃至曾经悄悄思疑过,是不是就是号称最精准的小巧阁里的舆图上都没有这里的记录呢?老板暮年孤身一人闯荡,行至此处,身上的川资耗损殆尽,恰逢这酒楼的原仆人要为远嫁的女儿筹办嫁奁,为了尽能够的面子,哪怕是再不舍,也要狠心贱卖。

我也问过:“你为甚么老是要把头发束起来?”另有句话,我至今都没说过呢,他把头发扎起来的模样很都雅。

我微微愣了一下,旋即笑道:“没有啊,就是看你看得那么入迷,打搅你一下。”

我笑笑,鼓掌表示内心的欢畅。他翻白眼是真,活力倒是假的。或人的一颦一笑,休想瞒得过我。

地府,幽深暗淡,倒是我内心最暖和的处所。人间,乱世繁华,总带给我数不清的欣喜。一世,又一世,我也不晓得经历了几次循环,几次转世,只是不甘本身只能如浮萍一样漂泊,却又无能为力。

“你啊!”他终究扳直了身子,伸出两只源源不竭披发着温润暖意的手掌,将我清算得服服帖帖的齐肩短发揉得混乱不堪。

或人大抵还不晓得,他嘿嘿一笑的模样,实在是在冒傻气。可恰好,世上就是有像周瑜和黄盖那样的人。

风花雪月,我只是纯真的感觉它们都雅,仅仅如此,只是合眼缘罢了。如果,非要说出个甚么来,我想,我最喜好的应当只要发展在阴阳交界处的此岸花了。

一朵桃花有它伶仃的美感,成片的花雨固然有别于那种清秀,却有着不一样的恢弘绚丽之感。

间隔我此时分开大唐的都城长安竟然也有三年之久。三年,充足让我肯定,统统真的风平浪静。

我感觉必定是这些年和剑侠客混在一起的原因,我也变得越来越“油滑油滑”了,不过,我并不感觉这是甚么好事。起码,这能够证明我也有情面味了。

好的剑客,应当和好的画师一样,一笔一划在笔锋下勾画出的是青山绿水,剑锋的一撇一捺挥动出的也是萧洒肆意。

果然,剑侠客也不再说甚么了,我们很快就走到了那间城西将近烧毁的酒楼。

幕布是红色的,衣服也是红色的,我固然对红仿佛有着特别偏疼,但也经不住如此悠长的“夸耀”。睡眼惺忪,认识也逐步恍惚起来。

我看了眼剑侠客,这家伙翘着二郎腿,看起来肆意得很,我便摇点头:“没有了,我们就等着看你演出了。”

这也是我为甚么喜好这里的原因。曾经并肩作战过的火伴,曾经或深或浅,渐行渐远的故交,现在想来,都是如流星划过,光辉了一时,回不到的畴昔。

桃花并不是我最喜好的花,或许是因为这身子是白骨堆砌出来的吧,天生就贫乏文人骚人的触景生情,也贫乏闺中少女的多愁善感。

“哎,熟客就是朱紫。”老板的话固然固固执他本身的设法,但从言行上判定他可一点儿都没拿我们当朱紫啊:“两位朱紫,还想要点甚么?”

(全文完)

“哟,客长,是您二位啊!”一个小厮打扮的人一见我和剑侠客走了出去,立马就丢下了手中打着噼啪作响的算盘,凑了上来。

屋外,玉轮终究爬上了山岗,星星也一一挂在了夜幕中。统统共同得如此完美,但在这间屋子里,倒是必定要沦为今晚的副角了。

就如许,或许是厌倦了流落,也或许是老板慧眼独具?总之,现在的酒楼已然易主,而这仆人就是面前穿戴朴实的集掌柜,小厮,厨子于一身的老板。

每年三月的这个时候,这家酒楼里都会搭起戏台子,不过,整间酒楼高低,从掌柜到部属就只要老板一人。

或人,某事,就如许成了我心头不成言说的惦记。正因为这惦记吧,常常看到桃花花落,构成花雨的时候,我老是会微微愣神,脑海里闪现的全数是剑侠客舞剑的模样。

“如何样?”剑侠客已经小跑着跑到了我的身边,见我没有反应,还特地伸出了手在我面前晃了晃:“骨头!我问你,还对劲吗?”

时至本日,我也没有再次回过地府。我不晓得,是甚么样的启事导致了师父不答应我归去,但他是师父,我想他是为了我好,我天然尊敬并且遵循他的决定。

五行应运而生的事理,我向来很清楚。若说天命之人呈现,就是为了禁止蚩尤重临三界,那么,蚩尤已亡,是不是天命之人身上的炎黄之力随之也要散了?

不想他的眼睛固然一向在戏台子的那边盘桓,可心却分了一半的精力在我身上:“有事?”

剑锋泠冽的寒光被簌簌花雨融入三月的东风当中,每一招每一式总和这漫天飞舞的花瓣相得益彰。他已然窜改了,再也不是阿谁不晓得收敛锋芒的意气少年。

“哎,走吧,走吧。”我仓促地反抓着他的手,变被动为主动,常常是窜改局势的一大诀窍。这一点,我但是百试百灵啊。

他快步走过来,牵住我的手,就往被花雨迷住了眼的林子外跑。我佯装活力,甩开了他的手:“你干吗?”

剑侠客并不非常喜好看戏,但是总比我体味得深一些:“这是旦角啊,想来是因为剧情需求吧。”

剑侠客确切担忧他搭不好,老板却笑嘻嘻地添上一壶滚烫的热茶来:“你们但是朱紫,这类粗活,我一小我就充足了。”

红色的大幕缓缓拉开,台上只要一人。

我嫌弃地别过甚去,不想让他看出来脸上的任何神采,因为,我是真的忘了。

我打掉他的两只手掌,又好气又好笑,不由责怪他道:“快起开!”

“剑侠客,明天氛围特别好,你舞剑给我看吧。”我左手悄悄托起一朵完整的粉红色桃花,左瞧瞧,右看看。

三界众生应当有很多生灵都是极其忌讳它的吧,不因别的,谁如果见到了它,就意味着生命走到了起点。

或人做的某事,最令我惦记。这一世,在我初入长安之时,我记得,当时也恰逢三月摆布。

我不太了解人类的审美,但是我晓得,这是老板辛苦筹办的,也就安温馨静地托着腮帮子听了下去。

或人不美意义地挠挠后脑勺,嘿嘿笑了起来:“少年剑客,行侠仗义的话,总要有些活力的。把头发高高挽起,显得我比较有精力。”

“剑侠客!”我轻声念出了他的名字,并没有想让他听到并且答复,我只是怕我和他完整消逝在六合间,想趁着现在的大好光阴,多叫他几声,多看他几眼,也就值了。

“你该不会是忘了吧?说好了的,明天要在城西酒楼一聚。”剑侠客一双眼睛打量着我的脸部神采,很想看破我究竟是用心假装的,还是至心给忘了。

可惜的是,我如何都看不清他的脸。也或许是遗憾,才总会让我不时记起。

我讪讪地笑了笑,想得有些远了,这才久久回不了神:“你,你能不能再给我舞一遍,我刚才没有看清。”

我咋咋嘴巴,悄悄抿了一口茶,嘴唇微微潮湿了一下,才开口道:“甚么朱紫啊,就是熟客罢了。”

只是,可惜的是,面前的红发少年啊,这个耿耿于怀的或人,本身和他一起走过那么多的生生世世,直到这一世,才算是真正的为本身而活。

和它如许一对比,桃花,仿佛有些小家子气了。可我,说到底也不过是俗物一个,我和三界其他生灵一样,惦记取或人,某事。

最首要的妆容还是在脸上,我却没有那么大的兴趣了。白粉铺在脸上一层又一层,细心的描眉画眼过后,结果倒是让我认不出此人是谁了。要不是仰仗着他那特别的身材,我还当真觉得这是一个从未会面的人。

阿谁或人,一头的红色长发,却向来不喜好随便披下来。别人眼中的他,我眼中的他,老是把那亮丽的长发高高束起,固然偶然候他那并不纯熟的伎俩把头发扎得跟个被人踩扁了的包子似的,他也全然不在乎。

有那么一刹时,我仿佛俄然就懂了,这或许就是老板为甚么单独一人也要开这可有可无的酒楼。

归正,也不是永久回不去了。我是三界的一分子,在这一世走到闭幕的时候,总会回到忘川,回到何如桥的。

正如本日,他另有着别的一个身份,那就是早晨戏台上的配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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