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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少女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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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员,别担忧他,摔不下来的,他常常在树上爬上趴下的。”司慧珍满不在乎的说道,乡村的孩子爬树很普通,很少会出变乱。

春季的小树林非常温馨,此时正值中午,暖洋洋的阳光透过树叶间的林荫晖映下来,在嫩黄的草地上留在斑斓的暗影,透着不成捉摸的喧闹。一时候李嘉文的表情无穷好,如许的美景在都会里是见不到的,此时他多想高歌一曲,但又怕声音惊扰了树林的安好。

“好伤感的诗啊,看来李教员必然不喜好春季。嘻嘻,教员实在我也不喜好,春季太冷僻了。”司慧珍凑到了李嘉文身边。

“这是金丝雀吧,咦,这雏鸟的嘴和腿竟然是纯红色的,这是极其崇高的种类啊。”李嘉文也走了过来,他细心打量了一下,像是发明了新大陆的似的惊呼。芙蓉鸟是村落的叫法,实在它的学名是叫金丝雀。

高朗非常不甘心,但教员和凌秋灵都这么说,他也没体例。在高朗把小金丝雀放回鸟窝后,李嘉文长舒了一口气。

明天是周末,是凌秋灵和司慧珍找李嘉文学习音乐的时候,但是高朗死活也要跟着去,两人没体例,只好带上他。但是三人到了黉舍后,李嘉文却想出去逛逛,他来了沙河村两个多月了,闲暇时候几近都是在黉舍的宿舍,很少出去过,之前是因为怕热。但现在是春季了,秋风阵阵,非常风凉。以是李嘉文就起了心机。就如许三人漫步着,不知不觉来到了村里的小树林中。

“哎呀,慧珍,你会错教员的意义了,实在教员是喜好春季的。”凌秋灵晓得李嘉文吟的那首诗的含义,那首诗读起来是有种苦楚悲秋的神韵,但实在墨客是享用这类大天然灵动窜改的。

“好吧,那就歇歇吧。”司慧珍撒娇的模样,让李嘉文不好回绝。他找了块洁净的草地,盘坐了下来。

“秋灵,这小金丝雀是很罕见的种类,快放回鸟窝。”李嘉文焦急的说道,这只小金丝雀还没长大,不能分开鸟窝,要不然很轻易就短命了,如果那样可真是莫大的丧失了。

“走吧,秋灵跟我去黉舍培训,离数学比赛没几天了,要抓紧再稳固稳固。”这时候李嘉文不想再玩耍了,他想起了一件闲事,那就是数学智力比赛。

高朗滑下树后,双手捧着那只雏鸟,献宝似的递给凌秋灵。

“芙蓉鸟?那棵树上必定有幼鸟,我去抓来给秋灵玩。”高朗眼神一凝,立马起家,几步就跑到那棵树前。昂首往上细心察看了一下,公然在间隔空中五六米处的树杈上发明了一个小巧的鸟窝。高朗顿时来了精力,提了提裤衩,两只手一搓,身子一用力,像猴子普通攀到了树上。

李嘉文眉头挑了挑,眼中带着惊奇。凌秋灵给他带来的惊奇是越来越多了。不管是学习音乐的速率,还是比来他给其培训的智力比赛题目,这个小女孩都揭示了惊人的天赋,让他都思疑凌秋灵是不是一个孩子,有的事情乃至都比他还要看得深远。

司慧珍见李嘉文坐下,仓猝一个疾步,跑到李嘉文的右边坐了下来,一脸的满足。看到本身蜜斯妹高兴的模样,凌秋灵心中悄悄好笑。这就是少女情怀啊,小女生的内心老是对将来充满胡想,等候着能心疼本身的那小我呈现。李嘉文恰好合适司慧珍统统的胡想,帅气多才,和顺体贴,还是一名教员。凌秋灵现在看司慧珍,就仿佛看到了宿世的本身,曾多少时她也是这么对李煜琪充满胡想。

“没有啊,我感受春季很好啊,能够爬树捉鸟,还能去果园里偷果子吃。”高朗俄然从身后蹦出来,没头没脑的说了一句。

“李教员,你唱首歌吧,前次听您唱歌没过瘾。”司慧珍抱着李嘉文的胳膊,蹭了蹭,动着敬爱的小红唇娇嗔道。

闻言,李嘉文怔了下,他望了望中间大树沉寂的躯干,叶子间散落的阳光,地上嫩黄色的的小草,俄然想起了一首歌,非常合适现在的氛围。

“高朗,你干甚么?伤害,快下来。”李嘉文看到高朗行动,吓了一大跳,这如果摔了下来如何办。

落叶渐渐下落,在将要落到空中的时候,一双都雅的细手悄悄的抓住了这片落叶。随即温润的声音传来:“落叶知秋,已经到春季了啊!”倒是李嘉文看动手里的落叶,不由低声感慨了一句。

凌秋灵躺了下来,眯起了眼睛。这是一首足以让成年人堕泪的歌曲。凌秋灵想起了宿世的各种,那青涩的光阴,流逝的光阴,纯真的童年。一滴晶莹的泪珠从她的眼角滑落,这首歌让她感到很多,如果她没有重生,应当还在为了保存在社会上拼搏吧,想想当时候的本身,凌秋灵内心就是一阵酸楚,这更让她果断了好好活这一世的动机。

听李嘉文说的严峻,凌秋灵也有点慌了,她仓猝把手里的小金丝雀递给高朗,让高朗抓紧送回。

“李教员,您不喜好春季嘛?”凌秋灵听到了李嘉文的感慨,翘起小脑袋问道。

“噢。这模样啊。李教员,我们歇歇吧,走的有点累了。”司慧珍才不管甚么会错没会错,只要和李嘉文在一起她就欢畅。

“那我就来一首童年吧。”顿了顿,李嘉文抱起吉他,用力的吸了吸大天然清爽的气味,缓缓的吟唱道:“水池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操场边的秋千上,只要胡蝶停在上面....”欢畅轻松的节拍在树林中响起。

“不觉初秋夜渐长,清风习习重苦楚。炎炎暑退茅斋静,阶下丛莎有露光。”李嘉文没有答复凌秋灵的题目,而是吟了一首诗。

“好敬爱哦。高朗你也去给我捉一只。”司慧珍在一旁看的眼热。

“秋灵,芙蓉鸟,送给你了。”

这时候司慧珍和高朗的话又让他忍俊不由,他可没有讨厌春季的意义。

想到李煜琪凌秋灵叹了一口气,不知这个小男神现在在忙些甚么。随即她也走到草地上坐下,高朗则是堆着笑容,贴在她的身边。凌秋灵没好气的白了一眼,却也没有说甚么,她并不架空高朗,对这个如同哥哥普通照顾她的小男生,凌秋灵还是挺在乎的。

“高朗,你爬树干吗?”凌秋灵也惊呼了一声,不懂高朗好好的抽甚么疯。

初秋,沉寂的小树林中阵阵清冷的秋风拂过,一片暗黄色的杨树叶不舍的分开了生养它的树枝,在空中打了个盘桓,慢悠悠的朝空中落去,那文雅的落姿中透着一股苦楚的气味。

高朗手心的雏鸟约莫七八厘米摆布大小,浑身羽毛成暗黄色,有着一张小巧的鸟嘴。因为惊骇,眼睛半眯着,身子在微微颤抖。凌秋灵只看了一眼,就垂怜的接过来,同时嘴里还不忘着数落高朗,嫌他捉小鸟。

与司慧珍和凌秋灵分歧,高朗对这首好听歌曲的兴趣却不大,在他看来歌曲都一样,听一会就没意义了。本来他想找凌秋灵聊谈天,但看到凌秋灵躺在草地上,眯着眼舒畅的模样,高朗也不忍心去打搅。最后他各式无聊的四周张望,但愿能看到一些好玩的事物。

此时高朗已经靠近了鸟窝,他看到鸟窝里有两只敬爱的雏鸟,乐的他仓猝伸出右手谨慎的抓了一只最敬爱的。然后左手一松,骨溜溜的就滑到了地上,那行动利落的让李嘉文是目瞪口呆,不由感慨乡村的孩子都是这么刁悍嘛。

这时一只浑身满是黄色羽毛的小鸟从不远处的一棵树上飞下,在绕了一圈后,直直的飞向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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